第2期

边界与海洋研究

国际仲裁法庭越权: 判定标准与发生情形
摘要:国际仲裁又称国际公断仲裁法庭严重背离仲裁协定的规定进行裁判即构成越权。仲裁法庭越权的情况不仅包括法庭错误界定管辖权而且包括法庭错误行使管辖权前者可具体表现为法庭裁决了不属于其管辖权范围内的事项、裁决的事项超出了当事方的请求范围、未对当事方提交的问题作出裁决或者裁决的并非是当事方提交的问题后者指的是法庭未按照当事方的要求履行其职责包括错误地适用准据法和未叙明裁判的理由越权裁判导致裁决无效无效裁决对当事方没有拘束力

 

作者:高健军

 

期刊:边界与海洋研究

 

年.(期).页码: 2017(2):22-31 


关键词:国际仲裁;法庭越权;裁决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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