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文章
边界与海洋研究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涉海环境争端解决程序之比较分析
摘 要: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做出了专门规定。 同时, «公约»第287条规定了国际海洋法法庭、 国际法院、 仲裁法庭以及特别 仲裁法庭四种争端解决程序。 这四种程序在解决涉海洋环境纠纷和保护海洋环境方面具有不同的地位,发挥着不同的作用。通过梳理和评析«公约»框架下涉海 洋环境案件,发现国际海洋法法庭无疑在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方面发挥着至关重 要的作用。而国际法院虽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但是并未处理过多的关于«公约» 解释或适用的海洋环境案例。 同时,仲裁法庭并未对环境因素予以特别关注,对海洋环境保护的影响力有限;特别仲裁法庭程序对涉海洋环境的争端解决意义也 不大。
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海洋环境; 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仲裁法庭
作者:蒋小翼,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副教授,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
期刊:边界与海洋研究
年(期)页码:2018(2)68-82
点击下方【查看附件】阅读全文
原文阅读重点推荐
- 周边外交的新进展与新挑战
- “旧金山和约”与东亚领土争端
- 《边界与海洋研究》两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全文转载
- 论南海仲裁案裁决在管辖权及可受理性问题上的事实与法律谬误
- 澳大利亚南极立法体系及其困境
- 1956 年台湾当局就南沙群岛问题对菲交涉及其影响
投稿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边界与海洋研究》编辑部
投稿邮箱:bjyhyyj@whu.edu.cn
邮编: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503
投稿邮箱:bjyhyyj@whu.edu.cn
邮编: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