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海观察】余敏友丨全球治理更好地为人类共同利益服务

推文时间:2022-05-02     国别类型:    期数:

2022年全球治理将日益走深走实,全球治理合法性将进一步加强。

      全球治理建立在一定的法律基础、一定的组织机构基础之上。而法律基础、组织机构基础的核心主要是国际法和国际组织。从理论层面看,有三种理论对加强全球治理的民主合法性比较有建设性。第一种是民主的政府间主义,第二种理论强调跨国协商民主,第三种理论是所谓全球利害攸关者的民主。

 

       可以看到,2022年全球治理将日益走深走实,全球治理合法性将进一步加强。

 

  全球治理建立在一定的法律基础、一定的组织机构基础之上。而法律基础、组织机构基础的核心主要是国际法和国际组织。从理论层面看,有三种理论对加强全球治理的民主合法性比较有建设性。

 

  第一种是民主的政府间主义。这种理论强调,全球治理应该考虑通过加强民主的价值(特别是负责任、透明度、包容和参与),来加强现有的全球治理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这种理论强调,主权国家是现在全球治理主要的承担者,也是现行国际体系最重要的支撑者,要尊重主权国家平等、促进主权国家合作,承认主权国家在现行国际条约、国际体制内所享有的权利、所承担的义务和所肩负的责任。这种理论比较符合现行国际实际,不需要所谓的“国际市民社会”、国际非政府组织来取代现行以主权国家为中心、成员国驱动、以联合国为代表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这是第一种理论。

 

  第二种理论强调跨国协商民主。这种理论强调,应该超越现有的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组织体系,应该在相关国际组织的决策与执行过程中,考虑跨国家之间的民间社会和不同利益集团的诉求,反映不同的利益集团、跨国家组织(包括跨国公司、市民社会、利益团体)的合理意见,特别是要考虑某些边缘人群组织的意见。还要使国际组织的活动有足够的透明度,程序公正,能够反映它们的心声。这种理论特别强调透明度和参与。与第一种理论相比,这种理论只起补充作用,虽然强调跨国家民间社会和不同利益集团是现行全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尊重主权国家为中心、以主权国家为主或者主权国家驱动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第三种理论是所谓全球利害攸关者的民主。在全球治理中,除了主权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以外,还有全球治理利害关系者,尽可能确保所有各方都能够参与。只有利益相关者的充分参与,才能进一步扩大全球治理的民主合法性。

 

  可见,全球治理理论,实际上是以民主的政府间主义为主,另外两种理论为辅。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民间组织和国际利益相关者应该相互促进、互补性竞争合作,但以政府间国际组织为主。

 

  加强全球治理实践,核心是遵守和坚持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现行国际法。《联合国宪章》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现行国际法律秩序的核心。《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在现行国际法律秩序中,宪章的义务优先,其他凡是与宪章义务发生冲突的,多边条约也好,双边条约也好,必须首先考虑宪章的义务。《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确立了全球治理所有各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全球治理的民主,首先必须体现尊重《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各国主权平等原则,这是国际层面民主的一个最基本要求。

 

  民间组织是基于其国内法建立起来的,不能超越其国内法的限制。民间组织或者其他跨界的非政府间利益团体参与全球治理,主要通过其国内法途径。关键是其国内法要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没有国内法依据,其参与将会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