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海研究】闫朱伟:海洋划界中的不侵占原则分析

推文时间:2021-07-10     国别类型:    期数:

点击上方“武大边海”直接订阅

俄罗斯与挪威海洋划界示意图

图片来源:东方早报

本文作者

闫朱伟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

原文首发于《边界与海洋研究》2021年第3期,本文在原文的基础上有所删减,

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原文下载链接。

不侵占原则也可以被表述为不截断原则,它是在海洋划界的司法判例中发展出来的一项原则,是公平原则的一项具体要求和体现。本文从海洋划界的司法实践出发,首先梳理不侵占原则的由来和内涵,然后分析它所要避免的不公平截断效果的产生原因,最后分析如何减轻这种不公平的截断效果。

一、不侵占原则的由来和内涵

(一)不侵占原则的产生

1969年北海大陆架案首次出现了“不侵占”的概念,而这一概念的产生实际上是与自然延伸相联系的。国际法院提出,“海洋划界应……使每一个国家得到构成其陆地领土向海中和海底的自然延伸的全部大陆架部分,且不侵占另一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自然延伸已经决定了海洋权利的归属问题,这说明不侵占指的是一国不应侵犯另外一国根据自然延伸已经享有的大陆架权利。

(二)不侵占原则的发展

在1984年缅因湾案中,分庭将“不侵占”的对象由自然延伸换成了“非常接近另一国海岸的地区”,不侵占原则由此成为了一个基于距离标准的概念。 

在1985年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案中,不截断原则是指导法庭选择划界方法的重要原则,本案中的不截断原则旨在避免界线阻碍沿海国的海洋权利扩展到国际法允许的最远距离。

在1985年利比亚/马耳他案中,国际法院指出,不侵占原则是指“沿海国对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可以到达国际法在相关情况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

在1992年加拿大/法国案中,不侵占原则同样是法庭确定划界方法的重要依据,而且该原则同样与距离标准相关。

1993年丹麦诉挪威案再次证明了不侵占原则已脱离自然延伸,以距离标准为基础。

1999年厄立特里亚/也门案适用了不侵占原则,最终,法庭确定的界线不仅避免了过于接近厄立特里亚,而且大致位于两国中间位置。

2002年纽芬兰和拉布拉多/新斯科舍案同样提到了不侵占原则,法庭还指出,“这一原则并非仅仅在离海岸很近的地方才适用,在更远的地方就不适用”,这暗示了不侵占原则要求沿海国的大陆架权利可以到达国际法所允许的最大限度。

2012年尼加拉瓜诉哥伦比亚案也根据不侵占原则对临时等距离线进行了修正。由此,哥伦比亚的岛屿以及尼加拉瓜的海洋权利都能扩展到200海里。

2012年孟加拉国/缅甸案和2014年孟加拉国诉印度案也都适用了不侵占原则。由此,中间的孟加拉国得以扩张海洋权利到最远距离,获得了国际法允许的200海里和200海里以外的海洋权利。

(三)不侵占原则的内涵

由司法判例可以看出,不侵占原则要求“沿海国的海洋权利可以到达国际法在相关情况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在海岸相邻的情况下,这里的“最大限度”是指沿海国的海洋权利应该不受影响地延伸至公海,或者海岸对面存在与第三国的权利重叠区域时与第三国海洋权利相交。以上结论同样适用于一国大陆与邻近该国大陆的另一国岛屿之间的划界。在其他相向海岸的划界中,对“最大限度”最好的解释是延伸到海域的中间线附近

对当事国海岸投射的截断是海洋划界固有的。然而,不侵占原则要求双方都有权利将其海洋权利延伸到国际法允许的最远距离,这意味着界线对双方海岸投射的截断应由相关国家合理地分担,而不能只由一国作出牺牲。

实际上,合理分担海洋划界中固有的截断效果不仅是不侵占原则的要求,也是公平原则的潜在内容。不侵占原则是公平原则的一项具体要求和体现。

二、产生不公平截断效果的原因

不侵占原则旨在减轻不公平的截断效果,这种不公平截断效果的产生是等距离方法的使用与海洋划界中的特殊情况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等距离方法的使用

不公平截断效果的产生经常与等距离方法联系在一起。等距离线是一条与双方海岸上最近各点距离相等的线。在正常情况下,等距离方法避免了不公平截断效果的产生,保证了不侵占原则的实现。然而,在特殊情况下,等距离方法可能会阻碍沿海国的海洋权利到达国际法在相关情况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

(二)海洋划界中的特殊情况

1. 海岸内凹

就相邻国家之间的划界而言,在海岸严重内凹的情况下,使用等距离方法很可能会产生不公平的截断效果。这里的海岸内凹包括两个条件:第一,海岸内凹的程度很严重;第二,海岸内凹的国家位于其他两个邻国之间。

2. 岛屿位置

如果海洋划界的双方是一国大陆与另一国的岛屿,而且该岛屿邻近该大陆国家的海岸,此时如果使用等距离方法也会产生不公平的截断效果,该大陆国家的海岸投射不能延伸到国际法所允许的最大限度。

3. 其他特殊情况

等距离线在其他情况下也可能产生不公平的截断效果。例如,在2002年纽芬兰和拉布拉多/新斯科舍案中,待划界海域存在加拿大和法国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的海洋界线。本案法庭在建立等距离线的过程中,如果赋予黑貂岛半效力,双方之间的等距离线将与加拿大和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的海洋界线相交,由此产生不公平的截断效果。

三、适用不侵占原则的技术方法

如果等距离方法在特殊情况下导致沿海国的海洋权利不能延伸到国际法在相关情况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就需要对临时等距离线进行修正。在减轻截断效果的过程中,法院或法庭很可能会涉及政治和经济因素的考虑,也可能会考虑界线在管理和操作等方面的便利性需要。

(一)从等距离线上特定点调整边界走向

在相邻海岸的划界中,如果海岸内凹使得等距离线阻碍了一国海洋权利延伸到最远距离,这时较为直观的调整方法是从等距离线上特定点开始转向。这种方法是修正海岸严重内凹造成截断效果的常用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需要确定两个关键问题,一个是开始转向的点,一个是所选择的方位角。就转向点的确定而言,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参照海岸方向发生明显改变的点,也可能会参照等距离线发生明显转折的点。

就方位角的确定而言,2012年孟加拉国/缅甸案选择了215°角,这可以追溯到孟加拉国主张的215°夹角平分线。可见,虽然当事国的主张对国际法院或法庭没有约束力,但是,为了使其划界判决获得更好地执行,法院或法庭在解决争端过程中可能会选择参考当事国的主张。

(二)等距离线结合平行线

在海洋划界仅涉及一国大陆和另一国岛屿且该岛屿邻近该国大陆的情况下,为了使双方海岸的投射都能延伸到国际法规定的最远距离,法院或法庭通常在等距离线的基础上使用平行线方法。

采用平行线方法的关键是确定平行线的位置,司法实践中使用的平行线通常是经度平行线或纬度平行线,而经纬度平行线位置的确定通常与岛屿有关。

(三)限制或忽略岛屿效力

如果海洋划界中存在作为偶然地理情况而出现的岛屿,司法实践可能会采用限制或忽略岛屿效力的方法来避免这种不公平的截断效果。限制或忽略岛屿效力的方法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其他方法同时使用。

四、结语

不侵占原则是海洋划界判例中发展出来的一项划界原则,旨在避免海洋划界产生不公平的截断效果,确保“沿海国的海洋权利可以到达国际法在相关情况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它在本质上要求相关国家合理地分担海洋划界中的截断效果,是公平原则的一项具体要求和体现。一般而言,使用等距离方法可以保证不侵占原则的实现。但是,在特殊地理情况下,例如,在相邻海岸严重内凹且内凹海岸位于其他两国之间的情况下,或者在一国大陆与邻近该大陆的另一国岛屿进行划界的情况下,等距离线通常会产生不公平的截断效果。这时,为了使海洋划界满足公平原则,就需要对等距离线进行修正。司法实践中用来减轻截断效果的方法主要有:使等距离线从特定点开始沿着特定方位角的测地线前进,采用经纬度平行线,限制或忽略岛屿的效力等。

显然,修正临时等距离线的目的是使沿海国的海洋权利到达国际法所允许的最大限度,然而,能够达到这一目的的界线有无数条,这意味着法院或法庭在适用不侵占原则调整临时等距离线的过程中具有很大的裁量权。实际上,即使是最全面的法律规范,也会为司法裁量留出余地,适用不侵占原则甚至是整个海洋划界过程中的主观性都是不可避免的。重要的是,国际法院或法庭应该将其主观裁量限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END

编辑 | 付姗姗

排版 | 李    阳

“武大边海”是边界与海洋问题最专业的信息平台

推送最新边海资讯、边海观察,发布边海问题专家观点

面向公众普及宣传边海知识

微信投稿邮箱:cictsmr@whu.edu.cn


“武大边海”独家授权转载《边界与海洋研究》期刊论文

期刊投稿邮箱:bjyhyyj@whu.edu.cn

编辑部联系电话:027-68753503

《边界与海洋研究》国内邮发代号:38-455

国际邮发代号:C9291


更多资讯请关注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官网:

http://www.cibos.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