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    作者: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3619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改善学缘结构、提升办学水平、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特制定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 接收推免生计划

2019年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13人左右。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可能做出适当调整。

 

二、 申请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且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满足以下条件者优先:以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表现突出者;取得英语六级证书,雅思成绩6分以上,TOEFL成绩80分以上;外语专业需取得相应专业级证书。

接收跨学科推免生,专业应与边海问题相关,如:法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历史学、世界史、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及中国周边国家语种)、水利类、测绘类相关专业等。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三、招生专业目录

    国际法学


四、工作流程

1.考生填报志愿

    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将于2018年9月28日前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于2018年9月29日下午2:30组织复试(本地学生现场面试,外地学生远程网络面试,十一前将收到录取信息)。复试地点: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400会议室(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如十一之前推免名额未满,十一之后将会再组织一次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院网站。

4.待录取通知

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五、复试要求

复试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复试内容由各学科点根据自身学科特点按《武汉大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09]25号)文件要求确定。

1.背景评估

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综合面试成绩×60%。

 

六、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获得我院2018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免复试的考生,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操作即可,将直接录取为推免生。请在系统开通18小时内填报我院,我院将优先考虑,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相关操作者,视为自动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如有任何新的讯息,我们会在网站第一时间发布,敬请关注。

     联系电话:027-68756726

     联系人:王老师   


                                   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201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