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仁荷大学金显洙教授应邀访问我院并作“东亚与海洋法”专题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31日    作者:admin    资料来源:综合处    浏览次数:11653

        20121217-19日,韩国仁荷大学法学院金显洙教授应邀访问我院并作“东亚与海洋法”专题学术报告。访问期间,院长胡德坤教授亲切会谈金显洙教授一行,双方在中韩两国面临的领土海洋争端问题上交换了看法,达成了广泛共识,并一致同意在师生互访、联合举办学术会议、开展合作研究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副院长熊晓煜、院长助理孔令杰副教授等参加了会见。

 

 

    18日晚,金显洙教授在我院作“东亚与海洋法”专题学术报告。讲座由杨泽伟教授主持。来自法学院、WTO学院、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国际问题研究院等相关院系的师生50余人聆听了报告。讲座内容主要包括海洋法的基本内容、海洋划界争端、岛屿争端和结论四部分。关于海洋法的基本内容,金教授图文并茂地概述了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和群岛国等制度,并简要介绍了东亚各国以及世界其他典型国家的相关国内立法和实践。

    关于海洋划界争端,教授勾勒出全世界的海洋划界现状。他通过系统考察相关公约的规定和国际判决的法理演变,回顾了整个海洋划界法律的发展过程,并对调整海洋划界的法律原则以及岛屿和小岛等海洋地物在海洋划界中的作用作了深入分析。他认为,等距离或中间线方法可以用作分析的辅助工具,但不应作为一项强制适用的原则;地理因素决定海洋划界,非地理因素与海洋划界只具有偶然相关性;岛屿在解决海洋划界争端中的作用较为有限;小岛在海洋划界中的效力通常被忽略。最后,他简要评析了中国、韩国与日本的海洋划界立场和主张。

 

 

    对于岛屿争端,教授强调了韩日独岛/竹岛争端与中日钓鱼岛争端的相似性:两岛均被日本在1895-1905年领土扩张时期以“无主地”为由非法占据,两岛的地位在1951年的《美日和平条约》中均未得到明确规定。结论部分,教授郑重指出,确立稳定的东亚海洋秩序,有赖于海洋信任机制的建立;而海洋信任机制的建立,则有赖于东亚各国在考虑各自国情的前提下积极、善意地履行和执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在随后的问答环节,余敏友教授、孔令杰副教授等师生与金教授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互动。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结束。

(文字: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