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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南海仲裁案与国际法治研讨会斯赫雷弗主任致辞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1日作者:资料来源:浏览次数:5545

尼克·斯赫雷弗(Nico Schrijver)

(莱顿大学格劳秀斯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来到海牙。我是尼克·斯赫雷弗,莱顿大学格劳秀斯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国际法教授。我们很高兴、很荣幸能与武汉大学共同举办本次研讨会。


        实际上,两所大学具有一些共同点。

        武汉大学历史悠久,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国立大学之一。

        莱顿大学是荷兰最古老的大学,创建于1575,是荷兰国王捐资莱顿市设立的。

        莱顿大学人才辈出,大家都知道,雨果·格劳秀斯在莱顿大学学习了拉丁语、地理、法律,他在非常年轻的时候就出版了《捕获法》一书,提出了公海自由国际法原则。他后来还出版了对国际法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战争与和平法》。

        大约12年前,我的前任约翰·杜贾德(John Duguard)教授创建了格劳秀斯国际法研究中心,他本人今天也莅临本次研讨会。

        我们都知道,在中国,武汉大学的国际法是首屈一指的,武汉大学不仅有国际法研究所,还有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武汉大学主办了《中国国际法论刊》,我们也有《莱顿国际法评论》。我刚从易显河教授那里了解到前者的影响因子已经超过了后者。

        所以,我们更有理由在未来加强双方的合作。

        今天,我们就南海仲裁案与国际法治举行研讨会,旨在给大家提供一个学术交流平台,以便大家能够反思该案与国际法治的原则和规则,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

        在座的专家中,品托、拉奥、科洛马等人都参与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制定,可谓是这部海洋宪章的缔造者。我很高兴看到,今天参会的不仅有来自世界各国的国际法权威专家,还有来自武汉大学、莱顿大学和乌特勒支大学等高校的博士研究生。

        我希望大家能畅所欲言,加深我们对南海仲裁案与国际法治的认识和理解。我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