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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与海洋研究】邢丽菊 葛小辉:由朴槿惠事件来看韩国政治制度与文化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8日作者:邢丽菊;葛小辉资料来源:浏览次数:9056

2016年10月爆发的“崔顺实门”是韩国现代政治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它最终导致朴槿惠成为韩国第一位被弹劾下台的总统。朴槿惠被弹劾事件看似韩国民主政治取得了巨大胜利,但由此引发的准无政府状态对国政运营产生了无法估量的负面影响。该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折射出朴槿惠强烈的个人风格,暴露了韩国政治制度设计中存在的诸多弊端,反映了韩国传统与现实政治文化中天下为公精神的缺失。


 一、“崔顺实门”折射出的朴槿惠个人风格

 
       朴槿惠特殊的人生经历和坚毅勇敢的性格曾经非常励志,但随着“崔顺实门”的爆发,她的个人形象受到很大质疑。自2013年2月朴槿惠正式就任韩国总统后,其个人风格就日益反映在韩国政治生态上。在人事任命上,朴槿惠采取与选贤任能背道而驰的任人唯忠原则。在接连遭遇父母被枪杀以及搬出青瓦台后的世态炎凉后,她对政界人士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进而极度信赖身边的亲信。受此影响,在任命政府核心要员时,她最看重的就是被任命者是否忠诚于她,能力品行则排名其次,这就集中导致了青瓦台在用人方面的弊端频发。频繁的人事更替影响了国政运营的效率性和一贯性,使得韩国民众对政治精英的信任消失殆尽。


在处理与国会的关系上,朴槿惠惯于采用垂直命令式态度,特别是在遇到困阻时,她选择强攻硬干而非必要妥协。在朴正熙执政的十八年间,韩国国会长期处于青瓦台和军队的强压下,实则沦为总统权力的附属机构。这种权威主义的统治方式深刻影响了朴槿惠。她总是力图自上而下给国会下达指令,而非以应有的双向沟通姿态来处理政府与国会的关系,这就使二者多半处于紧张状态。


在执政理念上,朴槿惠自恃为大韩民国的家长并实施“类家庭”统治。在她看来,现代韩国是其父一手缔造,因此她当选总统入主青瓦台,不过是回到原本属于自己的位置。“崔顺实门”爆发后,朴槿惠在发表对国民谈话时仍然强辩父亲的业绩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声称毫无利己之心,甚至包括有严重贪腐嫌疑的“创意经济”项目等。韩国媒体对朴槿惠最常用的批评就是“公主病”和“时代错乱”,本期待她能为韩国带来“没有独裁的经济增长”,没想到却是“没有经济增长的独裁”。


二、韩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长期以来,韩国现行政治制度一直受到学界争论,认为其距离成熟的民主还有相当的差距。韩国现行政体是总统制,其政权机构设置是基于1987年民主宪法规定的“八七体制”。这一体制的核心是带有议会内阁制色彩的总统制和作为国家政权架构基本原则的三权分立。相关制度设计在赋予总统极大权力的同时,却不利于为增强总统的责任意识提供制度性动力。而且,这种制度背后的基本逻辑是民主政治中的多数决模式,这就加剧了韩国社会政治精英与普通大众的对立。


其一,带有议会内阁制色彩的总统制。这一体制虽实行总统制,但也设有国务总理,其本意是希望总理对总统权力起到制衡作用。根据韩国现行选举制度,总统由全体国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五年,不得连任。由于没有连任压力,且不存在像美国中期选举那种制度化的信任投票,故除了变动的支持率等数字外,韩国总统没有外在的制度性压力来促使自身提高责任意识。与议会内阁制不同,韩国总理和各部长官并非由国会选举产生,而是由总统直接任命,基本起不到牵制作用。非但如此,总理还经常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引咎辞职,成为国会向总统问责前的防护。


此外,韩国总统制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即不设副总统。由于没有副总统作为缓冲,韩国党内竞选往往引发内部对立和分裂。在2007年总统选举中,新国家党内部竞选就直接导致了亲李派和亲朴派的对立。不仅如此,当存在一位以上的在野党总统候选人时,为了实现政权交替,各党往往联手共同推举一位候选人。但不设副总统往往会阻碍党派间合作,无法产生强强联手效应。这不仅导致各政党间频繁的势力重组而阻碍党派健康发展,同时也为现任总统在下一届党内竞选时施加影响提供了政治空间,反而进一步强化了总统的地位和权威。


其二,非正常发展的三权分立。虽然现行宪法采用了西方三权分立,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韩国三权分立的政治基础并不稳固。就历史来看,韩国于1948年在朝鲜半岛南部单独建国后,全球冷战和南北对立的环境为其强化政府机构尤其是总统权力提供了正当理由和有利条件。尤其在经历了三年朝鲜战争后,政权生存和国家安全就成为优先考虑的问题。


1972年颁布的“维新宪法”不仅为朴正熙长期执政奠定了法律基础,还赋予总统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特别是在与国会的关系上,总统不但有权力任命国会三分之一的议员,还有权力解散国会。就现行“八七体制”而言,立法权虽由国会承担,但总统、总理及长官却享有提交法律草案的权力,这对国会的地位和权威是不利的。同时,总统可以通过对总理、长官等的人事任命权来对所属政党形成有效控制。当执政党是国会多数党时,总统就间接对国会形成了强大威慑。因为总统是韩国所有公职人员中唯一由全民选出的职位,按照选票逻辑,总统享有更为整全的合法性,无需向国会负责。此外,虽然司法权由监察院和宪法法院承担,但监察院长和宪法法院长都由总统任命,进而导致制衡作用有限。


其三,赢者通吃的多数决模式。按照西方政治学界的主流观点,现代民主政治基本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多数决民主政治,二是共识型民主政治。韩国总统选举就是最直白的多数决模式,胜者全取。国会议员选举则在小选区制的基础上引入一定程度的比例代表制度,但各党比例代表的议席数量与现实中各党的得票比例有着较大差距。在民族南北分裂构成其生存环境的韩国,这种赢者通吃的多数决模式进一步激化了社会分裂,使得原本存在的左右对立、地域对立和代际对立更为严重,远不利于实现社会整合。对此,韩国国内呼吁改革的声音一直不断,核心主张就是建议将多数决模式改为共识型。许多政治人物也多次提到修宪问题,但能否成功还要拭目以待。这与韩国长期以来形成的政治文化传统密切相关。


三、韩国政治文化的历史传统与现实生态


历史上朝鲜时期的政治传统与当今韩国的政治生态具有相似性和连贯性。朝鲜时期,两班阶层尤其是少数门阀世家垄断了大部分政治资源;现代韩国,少数财阀(三星、现代等)掌控着国家经济命脉,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韩国的政治走向。历史上的政经勾结曾经是士祸和党争的源泉,而现代的政经胶着又被视为韩国社会诸多症结的根源所在。朝鲜时期,“四色党争”充斥着彼时的政治场域;现代韩国,在政党政治的正当名分下,政治精英们更是肆无忌惮地争权夺势,彼此合纵连横,虽守护既得利益,但也带有赢者通吃的不妥协性。诸多这些都是把公器当作权斗和谋私手段,实为天下为公精神的缺失。我们从现代韩国修宪史、韩国政党频繁更名以及政经勾结现象中可窥一般。


韩国现行宪法是1987年军政府和民主化势力相互妥协的产物。从1948年大韩民国建立到1987年实现政治民主化,在近40年的时间里,韩国共经历了9次修宪,每部宪法的平均寿命不到4.5年,有几次甚至是重新制定。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如此频繁被改甚至重新制定,多半是执政者为了扩大自己权力或使长期执政合法化而进行的政治举措。


韩国政党频繁更名也已成为外界批判和关注的对象。今年2月8日,韩国执政党新国家党宣布将党名改为“自由韩国党”。而在五年前,该党曾把党名从“大国家党”改为“新国家党”。此外,第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自2000年以来也曾先后使用过“新千年民主党”、“开放的国民党”、“大统合民主新党”和“统合民主党”等名。韩国政党之所以频繁更名,有的是因受到权钱交易等贪腐丑闻的打击,为挽救形象和支持率而为之;有的是因为政治精英对同僚缺乏包容心,只顾私利而不愿从大局出发进行必要妥协等。


政经勾结是韩国社会长期以来存在的弊病。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韩国经济起飞阶段,政府靠给大企业提供政策、外汇等多方位支持,使得这些企业发展成为垄断经济命脉的财阀集团。这种依赖财阀的经济成长模式使得各财阀高度卷入政权,这就为政商谋取私利提供了巨大空间。韩国历届总统不得善终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自己或子女、亲信等与财阀的权钱交易。朴槿惠事件再次表明,即使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政商勾结若得不到根本解决,则直接威胁政权存亡。此外,韩国还存在以地缘、血缘、学缘等为枢纽的派别主义,这些集团根本上都是为了一己之私利而缺乏天下为公之精神。


韩国实现民主化转型已经30余年,朴槿惠事件固然揭示了韩国民主政治的诸多症结,但不能以此来全盘否定韩国民主建设的成就。它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韩国民主的自我纠错,凸显了知识分子和媒体的监督能力、民众较高的政治热情和素养以及韩国民主与法制的发展等。


朴槿惠被弹劾下台后,韩国民众希望通过强化政治体制中直接民主的因素来消除腐败等弊病。但直接民主极具消耗性,也不现实。既然是代议民主,被选出的代理人(政治精英)的品格就显得至关重要。着眼长远,韩国政治改革固然要从制度层面做好权力监督和纠错设计,另一方面也要深刻反思功利主义至上的现代教育理念和模式,努力培养具有大公精神的政治人才。这也有利于中韩关系的健康与稳定发展。


原文刊载于《边界与海洋研究》2017年第3期(总第7期),本文为原文节选
作者:邢丽菊  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韩国研究中心副教授;葛小辉  韩国成均馆大学东亚学术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