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报告强调“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与实施路径,体现了中国海洋强国建设工作一以贯之的坚定性、与时俱进的开创性,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做好新时期中国海洋强国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过去五年海洋强国建设回望
五年来的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五年来的变革是深层次的、根本性的。我国通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取得了海洋强国建设的历史性成就。
一是海洋经济迅速发展。海洋经济总体实力进一步提升。2015年中国海洋经济总量接近 6.5 万亿元,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海洋经济布局进一步优化,北部、东部和南部三个海洋经济圈基本形成。海洋经济结构加快调整。传统海洋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新兴海洋产业保持较快发展,海洋服务业增长势头明显。
二是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国务院发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图空间开发格局。海洋环保法律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稳步推进,重点生态区域生态补偿和重大环境突发事件赔偿制度得以落实,海洋生态保护监测、评价、监督机制逐步完善,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活动溢油应急工作不断健全。
三是国家海洋权益维护工作有序进行。海洋管理与控制能力显著增强。设立三沙市,强化对管辖海域的定期维权巡航执法,稳步推进西沙、中沙、南沙等重点岛礁的建设,继续推进极地破冰船、大洋科考船和海监船的建造。海洋权益维护的法理与外交斗争能力不断增强。对于菲律宾阿基诺政府炮制的“南海仲裁案”闹剧,依据国际法律规则与原则,维护国际法治,并通过各种外交场合,阐述中国的立场与观点,致力于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争端,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二、当前推进海洋强国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九大报告指出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同时,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依然突出。中国需要充分认识全球挑战,抓住战略机遇期,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推进海洋强国建设。
一方面,海洋强国建设充满机遇。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海洋强国建设的途径。同时,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各国相互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国际力量对比更趋平衡,和平发展大势不可逆转,为海洋强国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另一方面,海洋强国建设面临挑战。全球挑战的存在组成了中国海洋强国建设的时代背景,同时深刻影响着海洋强国建设的进行。区域争端复杂交织。区域争端是危及区域稳定、阻碍区域国家关系深入发展、影响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建设海洋强国,妥善处理好与周边海上邻国的争端显得尤为重要。国内问题依然存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海洋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存在,海洋经济发展布局有待优化,保障海洋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均影响着海洋强国建设的推进。
三、未来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举措
十九大报告审时度势,提出了未来一个时期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与实施路径。放眼未来,海洋强国建设需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处理好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坚持陆海统筹。
第一,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历史性的论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海洋强国的建设需要顺应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将建设举措与实现平衡、充分的发展结合起来。在推进海洋资源开发能力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生态保护、海洋权益维护的过程中,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培植并形成海洋强国的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体系。
第二,处理好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既相互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存在。一方面,海洋强国建设需要处理好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关系。既需要加强本国海洋产业的发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又需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另一方面,海洋强国建设需要处理好国内举措与国际局势之间的关系。增强经略海洋的能力、拓展蓝色空间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内容。在当前中国周边海洋问题悬而未决的情况下,中国实施的诸如岛礁建设、资源勘测、海域巡逻等国内活动均可能引发周边国家以及域外国家的反应。有鉴于此,中国需要重申对于现行国际法律规则的遵守,对于现行国际秩序的维护,同时也应从供给地区公共产品的角度,同周边国家展开对话,加强在海洋经济发展、海上灾难救助、海上联合执法、灾害预测等方面的合作。
第三,坚持陆海统筹。推进海洋强国建设,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顺应人民需要的变化,把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坚持陆海统筹作为基本原则。陆海统筹需要注意陆地国土空间与海洋国土空间的统一性,以及海洋系统的相对独立性,促进陆地国土空间与海洋国土空间协调开发。陆海统筹应充分考虑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依据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决定海洋开发内容。同时,应以保护好海洋自然生态为前提,合理划分海岸线功能,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本文作者:薛志华 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