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的精神,经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审核,我院推荐意见如下:

        何棠、赵雨晴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1月13日17:00前致电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7-68756726)。  





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2020年1月7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