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各成员国政府首脑批准了工业合作项目可持续资金来源的决议。根据决议,欧亚经济委员会和联盟各国政府将在2022年第四季度提交关于优惠融资具体来源和政策提案,以便在实体经济行业,特别是在更依赖外国进口产品的行业实施一体化项目。
欧亚经济委员会工业与农工综合体委员卡玛良表示,委员会已多次收到商界的呼吁,要求改善工业合作条件、建立合资企业和实施新的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制定支持一体化项目的跨国措施。在与联盟工商会和企业合作的过程中,欧亚经济委员会专家找出了工业合作项目实际执行的主要障碍,特别是缺乏执行此类项目的优惠贷款。
目前,欧亚经济联盟面临实体经济领域的和外部投资下降,因此吸引对工业生产的投资是各成员国和委员会的优先事项之一。
在执行联盟国家元首关于发展促进合作的指示的框架内,委员会与各国和跨国发展机构合作,编写了合作链融资的可能来源与机制的现状及办法的分析报告。
卡玛良最后总结表示:“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建议包括寻找新的资金来源和融资机制的工作方向,可以考虑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的预算中提供补贴,从关税收入中扣除,设立一个产业基金,利用欧亚发展机构的资源,使用混合融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