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民族日报】韩国大法院对“世越号”惨案海警指挥部做出无罪判决

推文时间:2024-06-01     期数:123

2日,针对前海洋警察厅厅长金锡均因业务过失致乘客遇难一案,韩国大法院二部(主审法官李东源)维持原判,宣布被告无罪。以同样的嫌疑被起诉的前西海海警厅长金守炫、前海警次长崔相焕、前木浦海洋警察署署长金纹弘等9人也都维持原判,被宣告无罪。

大法院2日对“世越号“事故涉事海警指挥部做出“无罪判决”的根据有二。法院认为,由于“世越号”船长在没有向海警告知“没有下达下船命令”的情况下逃离,海警指挥部很难知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可能性。同时,出动到现场的警备艇“123艇”等救援力量没有报告具体的现场情况,凭当时救援队提供的信息,会误认为“人员正在获救”。

前海洋警察厅厅长金锡均等人因涉嫌在2014年4月16日“世越号”惨案发生时,未尽到必要的救助义务,造成303人遇难、142人受伤,于2020年2月被起诉,但韩国法院在三次判决中均宣告其无罪。在惨案发生9年后的今天,因“世越号”救援失败而被起诉的海警共有12人,但被宣判“有罪”的海警仅有2015年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时任123艇长金京日。即,决定安全管理和救助方向的指挥官全部避开处罚,只有现场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此次判决,“世越号”惨案相关遗属们难掩失望之情。此外,律师团体“为了民主社会”组织的“世越号惨案国民起诉代理人团”团长李正一律师(音)指出,大法院将“收到的信息很少”这一借口作为指挥部面对大型灾难时的免责依据,在梨泰院惨案等事件中,“世越号”这一判决也可能被作为一种依据,从而使指挥部逃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