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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以院长为首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指导全院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5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另设秘书1-2名,负责复试纪录及安排有关事宜。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如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本院“复试分数线”,经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即可免复试录取。
四、复试要求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1日下午。复试费用100元。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二)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为2019年4月2日上午9:00,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地点: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400会议室,面试前考生需统一在401教室候考。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考核和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考核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考核形式为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成绩比重占复试成绩的40%。
2.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知识结构、治学态度、专业思想、科研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成绩比重占复试成绩的60%。
(四)成绩核算(百分制、及格线、核算公式,等)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其中外语部分40%,专业部分6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任一部分不及格可一票否决。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以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向培养单位提交《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表格必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公章。见链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本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具体体检通知见学校网站
七、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信息公开
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经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在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7-6875672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九、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