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有关独联体共同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力迁移的工作组会议于明斯克独联体总部举行。
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独联体议会联盟理事会秘书处、移民机构领导人理事会和独联体执行委员会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独联体执行委员会提请与会者注意,在独联体成员国首脑关于发展移民领域合作声明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独联体法律条约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并通报《独联体成员国促进就业合作协议》已于2022年1月28日生效。在讨论了对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后,与会者对其进行了补充。会议还决定继续就该文件开展工作,进一步阐述相关规定。
会议指出,2017年独联体通过了《逐步建立共同劳动力市场和规范劳动力迁移的方案》。《独联体2030年经济发展战略第一阶段执行计划(2021-2025年)》则对此进行了进一步说明,规定为合理利用独联体成员国的劳动力潜力创造法律和制度条件,以及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使移民适应就业国的要求和习惯。这一方案规定共同劳动力市场的目的、原则、目标和阶段等内容,制定了社会和劳动关系领域政策的优先事项和发展机制,同时为共同劳动力市场创建法律和监管框架,并规范劳动力迁移行为。
共同劳动力市场旨在形成维护劳动者利益的法律、经济和社会条件及机制。它的建立将是独联体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并将在互利的基础上促进独联体的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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