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务省】中日举行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机制第十五轮磋商

推文时间:2023-06-08     期数:94

2023年4月10日,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机制第十五轮磋商在日本东京举行,概要如下:

此次磋商,中方外交部、中央外办、国防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中国海警局及日方外务省、内阁官房、内阁府、环境省、国土交通省、防卫省、水产厅、资源能源厅、海上保安厅分别派员参加。

此次磋商是为了贯彻2022年11月17日举行的中日首脑会谈中,两国领导人为构建“建设性且稳定的日中关系”,在安全保障领域加强沟通的重要共识而召开的。

双方举行了全体会议和海上防务、海上执法与安全、海洋经济三个工作组会议,就东海局势在内的众多双方关切问题以及海洋领域合作问题进行了坦诚交流。

日方基于其立场,强烈要求中方立即停止中国海警船侵入“尖阁诸岛”(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周边的日本领海。此外,日方对东海局势、南海局势表示严重关切,并再次提出台海和平稳定的重要性。另外,对于去年8月中国向包括日本“专属经济区(EEZ)”在内的日本近海发射弹道导弹,以及其他日益活跃的军事活动,日方再次表示了深刻地担忧。

针对东海资源开发问题,日方就中国去年设置两座建筑物等问题,再次表明了日本立场和强烈关切。在今年4月2日举行的中日外长会谈中,双方就推进和实施有关东海资源开发的“2008年协议”达成一致,双方确认将继续保持密切沟通。

针对中国渔船在日本海大和堆渔场周边水域“非法作业”一事,日方再次强烈要求中方采取应对措施,双方确认将加强沟通。

日方重申了完整履行联合国安理会关于对朝鲜制裁决议的重要性。

日方重申了日本对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的ALPS处理水(多核素系统处理水)的立场,并呼吁在科学的基础上进行讨论。

双方欢迎中日两国防务部门完成海空联络机制下的热线电话建设,同意继续为热线电话早日投入使用进行协调,并为加强防务部门的沟通,包括高层交流进行具体协调。

双方确认将促进中日海防机构和教育机构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同意继续利用双边和多边会议等框架进行沟通,继续促进双方互信。

双方都认为应该整治包括走私、偷渡和毒品在内的各类犯罪,并同意继续相互合作。

中方对日方针对1月下旬发生在长崎县男女群岛西海岸的一艘香港注册货船沉没事件所进行的搜救活动表示感谢。此外,双方同意在2019年2月生效的《中日海上搜救协定》的基础上,继续就加强海上搜救合作交换信息等,并在顺利和高效的海上搜救方面继续合作,包括在区域之间进行沟通演习。

双方同意继续推动中日双方在包括塑料在内的海洋垃圾问题上的各层次合作,中日双方将积极为国际框架做出贡献。

双方同意今后继续加强在海洋领域的沟通,并同意开始为举行第16次中日行政级别高层海事磋商进行具体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