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我院举办了以“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区在中国的实践与法律问题探讨”为主题的讲座沙龙。主讲人王晶来自国家文物局水下遗产保护中心,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的部分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0o0a0298_副本

(讲座现场)


王晶从秦汉以来我国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历程谈起,具体阐述了水下文化遗产及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特点:文物价值高、密度大;分布相对集中、扰动堆叠;遗存范围大、分散;多伴有贸易、居住、宗教等因素;与水环境、自然因素密不可分。同时,王晶强调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存在着多种困难和挑战,如发现、调查难度大;涉水作业、功能区划竞合;海洋工程与盗捞破坏;跨行政管辖区域;国家管辖范围之外海域;成本高、维护难度大等。

 

随后,王晶细致地梳理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水下文化遗产区域性保护与管理的实践经验。重点阐述了美国的“水下遗产保护区网络”的管理经验:在国家、州、地方等不同层面形成国家海洋保护区、文化遗产海洋保护区、自然与文化遗产海洋保护区等;与其他国家签订相关协定共同保护,如泰坦尼克号沉船国际海事纪念地是根据美、英、法、加四国签署的《皇家游轮泰坦尼克号沉船协定》共同进行保护。


0o0a0321_副本

(王晶)

鉴于水下遗产保护自身的特点和当前国际相关领域的实践经验,王晶认为在我国加快建立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区是十分必要的。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探索从未停歇。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也在发生着变化,从调查发掘、博物馆到原址保护,从潜水径、水下公园到保护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涉及考古、历史、海洋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不同学科的知识,文物是一个民族独特性的体现,是比文献记载更加鲜活的物证,回答了一个民族从哪里来的问题,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在互动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和国内法问题、中国是否应加入2001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多部门联合管理、文物市场监管、对破坏文物行为的惩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图文:付姗姗 秦泽昊)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