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美国出台了“印太战略”,企图通过“印太战略”全方位遏制中国的崛起。美国这一战略得到了印度和越南的积极响应。印度莫迪政府开始更加广泛地运用“印太”概念,并主动融入美国的“印太”合作框架。而越南一直忌惮于中国崛起,因而也有意在“印太战略”框架下加强与美国、印度、日本等国的多领域合作,从而推动国家的发展,并借助域外大国的力量来制衡中国。在“印太战略”背景下,印越两国都有意加强双边关系,进一步构建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框架。本文聚焦“印太战略”背景下的印越合作,探究“印太”视域下印越两国对彼此的认知和定位,分析两国合作的发展态势,并从地缘政治视角探析印越关系面临的制约因素和未来发展趋势,分析印越关系发展对中国的影响。
一、印度和越南的“印太”战略观及其相互认知
“印太战略”自2017年被提出以来受到了印度、越南等“印太”区域内国家的高度关注。为了能够借助美国的“印太战略”来谋取地缘政治和经济利益,印越两国在结合自身的国情和战略诉求的基础之上,形成了各自独特的“印太”战略观。
就印度而言,印度希望融入美国的“印太战略”框架来强化自身在印太地区的战略存在。“印太战略”可以满足印度在亚太地区扩展地缘战略利益的需求,有利于印度加强与美国、日本及东南亚国家的海上合作,进一步将其政治、军事影响力由印度洋延伸拓展至太平洋。
就越南而言,越南在一定程度上吸纳了美国的“印太”概念,但又避免“选边站”,而是对此作出越南式的解释。越南的“印太战略”理念是在一定程度上借助美国的“印太战略”来强化同美国、日本等大国的合作,同时采取不针对中国的政策取向,并突出越南、印度和东盟的重要作用。
印越双方在印太地区有着共同的地缘政治诉求。对印度而言,越南可以作为印度强化与东盟关系和融入亚太的重要抓手。越南不仅是印度“东向行动”政策的战略支柱,同时也是东盟与印度之间的协调国。此外,越南作为重要海上安全通道,对印度实现其“两洋战略”具有重要的地缘战略价值。
在越南看来,印度是越南在印太地区保持大国战略平衡的重要力量。越南可以借助印度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中国的影响力,也可以借助发展与印度的战略合作,推动本国在经贸、军事等领域的进步。
二、“印太”视域下印越关系的新进展
在印太地区逐渐成为全球新的战略重心的背景下,印度与越南都希望在中美战略竞争的形势下谋取更广泛的战略利益。为此,印越两国将双边关系升级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积极推动两国在政治、经贸、防务等领域的合作。
第一,政治上,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高层战略对话。为增进两国战略互信,印越双方积极推动两国高层战略对话。两国还建立多领域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印越两国政府高层通过多层次、多领域的外交活动,不仅使双边关系提质升级,而且推进并实现了两国关系的顶层设计,使两国的战略行动导向更加清晰,从而增进了两国之间的战略互信。
第二,经济上,推动贸易投资合作,深化两国经济联系。经贸合作是推动印越关系发展的重要依托。在两国的印太战略布局中,发展经济是双方对外战略的重心。此外,印度和越南都想在一定程度上消减对中国的经济依赖,尤其是印度,一直希望通过强化同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合作来对冲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影响。因此,印越两国寻求进一步推动贸易投资合作,深化两国之间的经贸联系。
第三,安全上,加强安全防务合作,深化军事合作关系。在印越两国的“印太”战略理念中,地缘政治安全是两国所关注的关键领域。印度希望能借助同东盟国家的合作将其影响力拓展至太平洋,从而保证其“两洋战略”的实现。而越南则希望借助域内大国的力量来对冲中国的影响力,并且寻求在南海海域获得更多的战略支持。因此,印越都寻求强化两国安全防务合作,从而为自身安全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更多的政治筹码。
三、印越关系发展面临的挑战
由于两国印太战略理念的差异,以及地缘政治及地缘经济因素影响,印越关系深入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
第一,印越两国的印太战略理念存在差异。一是两国的“印太”战略目标存在分歧。印度和越南的“印太战略”目标和诉求存在明显的差异,其政策取向也呈现出相背离的趋势。二是印越两国的对华战略取向并不一致。印越两国的对华战略取向已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化趋势,而越南的对华软性制衡和印度的对华战略强硬使得两国在对华政策上很难保持步调一致。
第二,印越在经贸层面对中国的依赖限制两国制衡中国的战略目标。印越关系的发展受地缘经济因素影响。对华经贸依赖限制了两国制衡中国的战略目标的实施。印越两国对中国都有着较大的经济依赖性,这也使得印越两国在处理对华问题时保持谨慎,不会触及中国的红线,更不会因此影响两国各自与中国的关系。
第三,印越双边关系发展受制于美国的战略影响。印越关系发展同样面临着美国的战略制约。为遏制中国,美国试图把印度和越南等国纳入其“印太战略”。印度和越南对美国都具有较大的战略安全需要。因而,印越两国对美国的安全依赖使得两国必须迎合美国的对外战略,因而印越关系的发展很难脱离美国的战略轨道。
四、印越关系的发展趋势
未来,印越两国为了实现各自的国家战略目标,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强双边合作,另一方面也将寻求自身的战略自主性。
第一,经贸和安全防务合作仍是双边关系发展的重要支柱。由于印越两国的“印太战略”在经济层面存在较多共识,未来两国双边及多边经济合作将继续深化。而在安全防务领域,印度和越南都将着重加强自身的国防安全建设,以追求国家战略安全。
第二,印越双边关系会更加趋于平衡和全面。自印越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两国除了在政治、经贸和安全防务等领域进行高频互动外,也在积极推动其他领域的交流合作。印度和越南作为亚洲两个崛起中的国家,不仅有较大的经济发展潜力,而且在一些新兴领域还有很大的合作空间。因此,未来两国的双边关系将会更加全面、均衡。
第三,印度和越南会寻求自身战略自主性,避免卷入大国战略斗争的漩涡。未来,印越两国的合作将更加基于自身的战略利益考量,坚持对外战略的自主性,不会过分捆绑在某一国家的战略轨道上,从而避免卷入大国权力斗争的政治漩涡之中。
五、印越关系发展对中国的影响
印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将对我国的地缘安全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我国南海主权权益和周边安全稳定构成威胁。
第一,加剧中国周边安全局势的复杂性。对于同中国存在领土争端且欲谋求地区主导地位的印越两国而言, 通过积极强化双边关系来制衡中国的战略意图比较明显。印越防务合作,尤其是印度借助越南介入南海问题,将给中越、中印关系造成负面影响。
第二,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与印越两国的双边贸易合作。中国是印越两国的重要贸易伙伴,但印度却担忧对中国过度依赖将导致产业链安全问题,因此莫迪政府试图寻求经济自主性,并试图通过强化与东南亚国家的商品贸易来消减对中国商品的过度依赖。未来,印度会更加的重视同越南的商品贸易。从长远看,印越贸易关系的深化将一定程度挤压中国同印度的商品贸易空间。
第三,影响中国在南海的合法权益。越南一直借助美国、日本、印度等域外大国的干涉来获取同中国斗争的战略筹码。而印度将越南视作介入南海问题的重要媒介,公开支持越南在南海领土争端中的立场。因此在“印太战略”框架下,印度与越南从各自的国家利益出发,寻求在南海问题上强化军事和经济合作,这将给中国南海权益的维护带来一定挑战。
“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走出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带一路”作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平台,既契合了沿线国家的共同需求,也为周边地区提供了巨大发展机遇,将产生越来越大的引领作用。同时,也需要理性地看待“一带一路”沿线地缘政治的复杂性和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此外,随着“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中国的海外利益不断拓展,海外能源资源、海上战略通道以及海外企业、人员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中国军队远赴海外应对多种安全威胁、遂行多样化任务越来越多。中国军队执行海外行动需要海外保障,“一带一路”沿线的海外利益同样也需要安全保障。在此背景下,对于“一带一路”安全问题的深层次探讨和合作,也应及时跟进,并与之配套和衔接。对中国而言,迫切需要少数地理枢轴发挥战略支点的作用,执行空间上的链接、承启和辐射功能。为此,需要在“一带一路”沿线建设海外战略支点,为在“一带一路”重要利益攸关区提高遂行海外行动能力、有效维护国家海外利益、改善中国的整体战略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一、海外战略支点的定义和相关研究
战略支点的概念最早在地缘政治学理论中出现,由地缘政治学中陆权论的代表人物麦金德在其著作《历史的地理枢纽》中提出,他把战略支点界定为“具有重要战略价值和有限机动能力的一片区域”。后续一些传统地缘政治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战略支点的研究进行了扩充和发展。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对倡议相关研究的深入,国内一些学者也开始从战略支点的视角分析和研究中国推进“一带一路”的重大意义和战略价值。
国内外关于战略支点的研究还包括战略支点的类型、价值作用、衡量标准等。例如,对于战略支点的类型,许多学者借鉴麦金德“心脏地带”理论和斯皮克曼“边缘地带”理论,认为战略支点可以划分为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微观层面包括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城市、港口码头、咽喉要道、贸易通道等,中观层面包括在区域、次区域、跨区域内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家或地区,宏观层面包括具有全球战略意义的国家或地区。可以说,战略支点具有多尺度、多维度性,不仅可以是国家或地区,也可以是某一个节点城市、港口或岛屿等。借鉴国内外学者对战略支点的阐述,对于海外战略支点来说,本研究认为,首先,在地理空间上位于一国领土范围之外;其次,在地缘政治上对我们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较大的地缘辐射影响;最后,在布局结构上具有多层次、多维度的特点,可以是一个国家,也可以是一个港口、甚至是某一节点的某处重要基建设施等。海外战略支点的建设需要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安全等因素,要立足当前“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维护海外利益、保障和支持中国军队“走出去”的需要,对海外战略支点进行选取和分类。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海外战略支点的类型
一是战略支点国家。与中国双边关系水平越高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能越适合做战略支点国家。外交实践中,越是重视发展与中国之间的双边关系、与中国保持良好交往的国家,越有可能把“一带一路”倡议作为其对华关系的核心任务之一。此外,有些地缘价值突出、战略位置重要,对我国的国家及地区战略有重大影响,能够在所在区域帮助我国规避现存或潜在威胁,且拥有共同的合作意愿的一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比较适合作为海外战略支点国家。
二是战略枢纽港(码头)。并非所有的“一带一路”沿线港口都能够作为海外战略支点,一般情况下,战略枢纽港作为航运网络的“咽喉”,更适合作为海外战略支点,这些枢纽港往往是具有支配性地位和中枢性作用的港口节点,是众多航线交汇衔接和货物集散的关键节点与通道。
三是海外保障基地。海外保障基地,是保护海外利益、保障军队海外行动、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依托。我国第一个海外保障基地位于非洲之角、红海之滨的吉布提。2017年8月,吉布提海外保障基地投入使用。根据公开资料,中国已建和未来规划建设的海外保障基地如下表4所示。未来,海外保障基地的建设要与中国军队海外行动以及海外利益维护的要求相匹配,不过分强调规模和数量,并且能够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进行通盘考虑,统筹规划和建设。
四是海外基建设施。“一带一路”沿线的基建设施主要以我国铁路参与国际铁路通道建设为主。此外,中欧班列作为联通亚欧大陆的桥梁通道,在稳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业链供应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除此以外,中欧班列作为常态化、动态性的海外设施,可依托其存储、保障海外利益维护和军队海外行动所需的物资,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流动性”的海外战略支点
三、“一带一路”背景下海外战略支点的建设模式
一是模块化嵌入式模式。模块化嵌入式保障模式来源于美军后勤管理理论,这种后勤管理理论认为后勤保障单元化、模块化是主要发展趋势,后勤模块化的特点是容易组合和灵活机动,可以通过对后勤保障力量单元的不同编组,为军队行动提供不同功能的“元器件”。模块不同单元会根据海外行动需要和不同保障任务灵活“拆卸”,按需“组装”,类似于积木拼接,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抽调和组合多功能的后勤保障单元。不同的模块可以组建成后勤保障综合体,通过模块化编组,形成整体合力,并嵌入到海外战略支点,为海外各项行动任务提供灵活高效的保障。
二是机动化伴随式模式。机动化伴随式模式主要是依托“一带一路”沿线我国大型航运、海外物流、船舶、工程、能源类企业等,进行机动化、灵活化的保障。“一带一路”沿线有大量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代表的中资企业和海外中资机构,它们在海外投资设厂、承建工程,规模力量越来越大,分布越来越广,特别是一些从事交通运输业的国有大型企业( 集团),如中远公司、中海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拥有数量庞大的大型民船,具有较强的远洋运输能力和海外条件下装备保障能力(民船加改装能力)。
三是海外驻地市场化模式。海外驻地市场化模式主要是以购买当地服务、租赁当地仓库、签订合同代储等市场化手段进行保障,提升保障速度,节约保障成本,简化保障流程,使保障效益最大化。包括设立海外代理保障点、就地采购、商业合同委托等。
四是立体化远程投送模式。立体化远程投送保障模式,主要是依托海外战略支点组织实施和充分利用海上、空中等多种运输方式,构建与“陆-海-空”环境相适应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综合、立体、多维远程投送模式,实现海空一体、空地一体、水陆一体。特别是在极端条件和恶劣环境下,立体投送能够突破地理空间的限制,实现保障空间的跃升。
四、“一带一路”背景下海外战略支点建设的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海外战略支点建设的顶层设计。包括加强海外战略支点建设的组织管理,建立海外战略支点建设的工作运行体系,加强海外战略支点建设的内外协调和联动等。
二是加强战略支点建设的规划布局。包括合理规划海外战略支点,优化海外战略支点布局,做好 “一带一路”沿线安全风险预警、监测、评估等研工作。
三是海外战略支点建设的基础工作。包括认真研究和解决相关国际法律规范的适用性问题,推动海外资源潜力调查统计和动态管理,以及海外保障预案体系建设等。
大陆国家洋中群岛的整体性基线是国际法中的重要问题。所谓整体性基线,即用基线将整个群岛或者群岛中的若干部分围成一个或多个整体,而非将群岛中的地物作为单一地物逐一划定基线。越来越多的大陆国家声称依据《公约》第7条主张洋中群岛的基线。但不是所有的群岛都符合该条规定的条件,可以依据该条主张整体性的基线,现实中越来越多的大陆国家不顾其洋中群岛的实际情况与该条所规定的条件之间的差异,声称依据该条对多个洋中群岛主张整体性的基线。2017年以来,部分国家试图否定大陆国家依据《公约》之外的国际法规则划设整体性基线的权利,声称《公约》第7条是大陆国家对群岛(包括沿岸群岛与洋中群岛)划定整体性基线的唯一依据。尤其是所谓的“南海仲裁案”以来,法国、英国等国陆续声称其主张洋中群岛整体性基线的依据为《公约》第7条;美国国务院在2022年发布的《海洋界限第150 号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南海的海洋主张》也声称《公约》第7条为主张直线基线的唯一依据。越来越多的国家主张引起该条在大陆国家洋中群岛的过度适用问题,该问题也成为《公约》第7条适用中的新问题。
一、问题的产生
由于《公约》中未直接规定大陆国家洋中群岛基线问题,部分国家在《公约》中寻找相关的条款,作为主张大陆国家洋中群岛整体性基线的替代性方案。《公约》第7条则通常被《公约》成员国作为主张洋中群岛整体性基线的代替性依据,引起该条的过度适用问题。
以《公约》第7条作为划定大陆国家洋中群岛基线的替代性依据的国家主张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其一,部分大陆国家早已对其洋中群岛划定基线,但在划定基线之时未言明其主张的法律依据,而在近年来宣称《公约》是主张基线的唯一依据,法国与英国是该类国家的典型。其二,部分大陆国家以《公约》第7条或者1958年《领海及毗连区公约》第4条为依据对其洋中群岛划定整体性基线。澳大利亚与丹麦的主张属于此类。其三,部分大陆国家对其洋中群岛主张整体性基线,未明示其主张的依据,但依据其向联合国秘书处交存了与基线相关的地理坐标的行为,推定其主张洋中群岛基线的依据为《公约》第7条。印度的群岛整体性基线主张属于这一类型。其四,部分大陆国家将其洋中群岛作为整体划定基线,且认为其依据《公约》主张直线基线,但未明确指出依据《公约》中的哪些条款划定基线,但又通过国内法对《公约》第7条作了一定变通规定。巴西的主张属于此类。
二、《公约》第7条适用于大陆国家洋中群岛的基本条件
紧接海岸存在一系列岛屿是适用《公约》第7条划定直线基线的基本条件。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这一条件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岛屿的类型。国际法院在2022年加勒比海主权权利和海洋空间受侵犯的指控案中认为,依据《公约》第7条“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划定直线基线时,基点必须定在《公约》第121条所指的岛屿,不能为低潮高地。
其二,对岛屿的数量要求。在2022年加勒比海主权权利和海洋空间受侵犯的指控案中,国际法院认为 “一系列岛屿”意味着岛屿数量与相关海岸长度相对,岛屿的数量不宜过少。
其三,岛屿间的距离问题。在实践中,国际法院还认为,“一系列岛屿”必须是一群或一串岛屿,展现出某种一致性与连续性,成为一个互相联系的系统。在某些情况下,覆盖一部分海岸的一系列岛屿可能对大部分海岸具有遮盖效应。
事实上,部分国家声称依据《公约》第7条对洋中群岛提出的基线主张并未满足上述要求。澳大利亚霍特曼·阿布罗霍斯群岛、法国瓜德罗普群岛、英国特克斯与凯科斯群岛分布并不满足《公约》第7条所规定的“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这一划定直线基线的基本要求。
三、适用《公约》第7条划定直线基线的限制
除了“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这一基本条件以外,《公约》第7条还对直线基线的划定设定了若干限制。
第一,直线基线不应在任何明显的程度上偏离海岸的一般方向。国际法院在该案的判决中同时指出,认为“一系列岛屿”必须充分靠近大陆,以使其可以作为海岸的外缘或边缘。这些岛屿必须是海岸结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考察目前的国家主张,部分国家依据《公约》第7条所主张的整体性群岛基线,如法国克尔盖兰群岛的基线、英国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的基线、法国的瓜德罗普群岛基线、印度的拉德沙克韦普群岛基线等,实际上未能满足该条的这一要求。
第二,基线内的海域必须充分接近陆地领土,使其受内水制度的支配。国际法院在1951年的英挪渔业案中认为,真正的问题是基线的选择是否使基线内的水域充分靠近陆地,以使基线内的水域受内水制度的支配。目前部分国家依据《公约》第7条提出的主张并未满足该条的要求。
四、《公约》第7条适用于大陆国家洋中群岛直线基线划定的局限性
从国家立场考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陆国家声称《公约》第7条是其主张洋中群岛整体性基线的依据。其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部分群岛中的岛屿分散分布,难以满足“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这一条件。其二,部分国家的洋中群岛分散分布,实际上无“海岸的一般方向”。其三,部分洋中群岛分散分布,所划的整体性群岛基线内水域面积较大,难以使水域充分靠近领土,受内水制度的支配。
从理论与实践考察,群岛基线的划定受岛礁分布、海岸线方向、水陆距离等因素的影响,是一个受地理因素直接影响的法律问题。《公约》第7条来源于大陆沿岸群岛基线划定的个案实践,但大陆的沿岸群岛与洋中群岛的地理情况存在明显差异,数量较多的洋中群岛地物呈分散分布,这就决定将该条全局性适用于洋中群岛基线划定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陆国家所谓的依据《公约》第7条提出的洋中群岛基线主张明显超过该条的适用范围,大陆国家过度地依赖《公约》第7条主张洋中群岛的整体性基线,使该条被滥用从而条承受着“不可承受之重”。而考察目前的国际司法实践,通过嗣后的实践对《公约》第7条进行扩大化解释,面临法理上的限制。
然而,目前多个国家对《公约》第7条进行扩大化适用的现象已经出现,这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公约》缔约过程中大陆国家洋中群岛的海洋权利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目前国际法中缺乏直接适用于大陆国家洋中群岛的成文法规则,以《公约》第7条作为替代性的依据成为部分大陆国家主张洋中群岛基线的替代性方案。另一方面则更是因为部分国家为了非法反对中国在南海依据《公约》以外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对南海四群岛的整体性权利主张,而强行声称本国划定洋中群岛整体性基线的依据为《公约》第7条。
五、结论
由于《公约》中无关于大陆国家洋中群岛基线的明文规定,在缔约过程中该事项未予讨论,最终成为《公约》序言所称的“未予规定事项”。在这种情况下,《公约》第7条被部分大陆国家作为主张群岛基线的替代性依据。《公约》第7条只能部分适用于大陆国家洋中群岛基线的划定,其适用受到一系列条件的限制。由于地理情况的差异,《公约》第7条并不能涵盖群岛的所有情况,可见《公约》关于基线的规定并不完善。 既然大陆国家洋中群岛的基线问题属于《公约》未予规定事项,对于该问题,应该按照《公约》序言第8段的规定,继续以《公约》之外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而非只以《公约》中的规则为唯一依据。
2022年10月7日,拜登政府基于对北极和全球战略形势的最新研判,发布了新版《北极地区国家战略报告》,规划了未来十年的北极议程,提出美国在北极地区的行动计划。本文将结合《北极地区国家战略报告》的主要内容及拜登执政以来的主要北极实践,探析拜登政府北极战略的特点及国际影响,对拜登政府北极战略的实施前景进行前瞻性预判,并提出新形势下中国的因应之策。
一、拜登政府北极战略的新特点
新版北极战略是依据北极和全球战略新形势,对2013年5月奥巴马政府发布的首份北极战略的更新,形成了拜登政府北极战略的新框架,呈现出以下新特点。
(一)突出大国北极安全博弈
《北极地区国家战略报告》强调大国北极安全博弈。一方面,服从并服务于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在北极事务中,美国不仅从区域视角看到北极事务,亦从霸权护持角度把北极战略纳入其国家安全战略当中,试图通过北极战略的布局和推进,持续强化对俄罗斯的战略威慑和围堵,遏制中国在北极地区不断提升的国际影响力。另一方面,北极盟友需求和北极地区安全局势的动态变迁是拜登政府强调大国安全博弈的重要推手。在2020年前后以北欧五国为主体的“第二波北极政策高潮”中,对北极区域安全态势的评估从合作转向了竞争,纷纷强调加强与美国和北约的安全合作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强调大国安全博弈、重视北极安全议题是拜登政府回应北极盟友和区域安全态势的自然之举。
(二)重视北极气候变化的综合影响及应对
拜登政府北极战略尤为重视北极气候变化对阿拉斯加社区安全与美军行动能力的挑战。新版北极战略指出“由于气候变化,超过60%的阿拉斯加土著社区受到严重环境威胁。我们将与阿拉斯加土著部落、社区、公司和其他组织合作,采取多种举措增强阿拉斯加社区应对北极地区环境变化的适应力。”同时,新版北极战略把北极气候变化纳入国防安全战略的重点关注事项,缓解其带来的安全威胁,试图通过多举措提升美军在北极区域的行动能力。2022年9月7日,美国国防部宣布成立北极战略与全球复原力办公室,由新上任的负责北极与全球复原力的国防部副助理部长艾里斯·弗格森领导。
(三)强调民用与军用基础设施建设
民用基础设施建设是阿拉斯加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保障北极居民福祉、实现社区安全的重要保障。2021年11月,拜登正式签署《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为阿拉斯加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军用基础设施建设是确保美军行动能力、维护美国安全利益的重要保障。新版北极战略强调要“投资于现代化的领域意识,以探测和跟踪潜在的空中和海上威胁”等,既有经济利益的考量,又有军事和战略安全的考虑。
(四)采取“全政府”方式合力应对
在北极事务中,“全政府”方式合力应对标志着美国北极战略的实施不仅是由美国国务院、国防部等两大传统部门主导,而是由美国的安全、外交、发展和其他“非传统”部门合力推动。其中缘由,一方面源于《北极地区国家战略报告》打破了内政和外交的界限,依靠传统的单独部门主导方式已经难以顺利推动北极战略的实施。另一方面,照顾和回应阿拉斯加州的北极政策需要。在当前美国宪政体系下,如何协调不同层级政府部门,协力推进北极战略的实施,是拜登政府北极战略提出“全政府”方式合力应对的重要因素。
二、拜登政府北极战略的国际影响研判
鉴于美国北极国家和霸权国家的双重国家身份,其北极战略的调整疑会对北极地缘政治、治理格局和中国北极权益维护产生深远影响。
(一)加剧北极“再军事化”进程
2013年以来,美国陆军、海军等陆续发布和更新各自军种的北极战略,力推各种举措加强北极地区军事建设和存在。《北极地区国家战略报告》体现出浓厚的军事进攻意味,强调“加强美国在北极地区的军事力量部署、军事设施建设和各种军事训练的运行,显示美国力量在北极的存在”等。同时,《北极地区国家战略报告》“推崇”北约在北极事务中发挥关键性角色。2022年8月25日,北约秘书长斯托尔滕贝格访问北极,这是北约秘书长历史上第一次访问北极。在瑞典、芬兰完成入约程序后,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同俄罗斯在北极地区的军事博弈更为激烈,双方将围绕增加军力部署、开展威慑演习等开展高烈度的对抗,进一步加剧北极“再军事化”进程。
(二)破坏现有北极国际合作框架
2010年前后北极域内外国家相继颁布本国北极政策或战略文件,突出强调通过国际合作解决和治理北极域内外国家共同面临的区域性和全球性问题,被众多学者称为“北极例外主义进程”。但在俄乌冲突发生后,大国博弈和战略竞争“重回”北极,对现有北极国际合作框架带来严重挑战。拜登政府北极战略指出俄乌冲突使得与俄罗斯在北极地区的合作“几乎不可能实现”。未来,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等部分议题依然可能成为七国与俄罗斯重启北极“有限合作”的切入点,但现有的“安全困境”将会极大限制“有限合作”的地缘政治影响。
(三)恶化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外部环境
随着中国北极存在感的增强和话语权的提升,美国对中国北极政策的认知逐渐发生偏差。在美国看来,中国作为“非北极国家”,强化在北极事务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意图不负责任地颠覆北极治理规则等。在美国影响和施压下,北欧国家作为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重要支点,其对中国北极政策的态度开始发生转变。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美国势必将联合部分国家排斥我国参与北极事务,阻滞和干涉我国北极外交进程,进一步恶化我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外部环境。
三、拜登政府北极战略的实施前景及中国因应之策
(一)拜登政府北极战略的实施前景
《北极地区国家战略报告》聚焦四大支柱议题,打破了内政与外交的界限,其实施前景难以用单一的维度进行评估,在不同的支柱议题领域可能存在不同的激励和掣肘变量。
在国际层面,美国推动北约在北极安全事务中发挥关键性角色,有助于协调北极国家盟友参与对俄、对华的战略竞争。但美国与北极盟友在北极国家利益的界定与认知依然存在较大区别。譬如北欧国家虽然对俄罗斯针对乌克兰的特别军事行动和北极军备建设存在较强恐惧,但囿于“小国”角色,依然期望通过多边机制框定中美俄等大国的北极行动。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在传统安全领域的北极盟友伙伴关系建设,很难被成功复制到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等领域。在国内层面,第一,新版北极战略文件强调采取“全政府”方式合力应对,但如何协调不同的联邦政府主体和如何满足不同层次政府机构、不同种类参与主体的利益需求,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第二,新版北极战略文件并未详细列举具体的战略举措和联邦资金等资源投入。在推进过程中,美国国会和政府在未来十年能提供多少资源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第三,2022年11月举行的美国国会中期选举,形成国会和政府的“分立”状态,这势必对拜登政府北极战略的实施带来重要影响。
(二)关于中国因应之策的思考
在北极地缘政治态势发生重大变迁和美国对华北极立场发生根本性变化的背景下,如何维护和拓展中国北极国家利益是我国外交和极地事务工作部门的紧迫问题。
1.夯实参与北极事务的科学基础
美俄等北极国家占据北冰洋国家的地缘优势和身份优势,拥有在北冰洋公海区域活动的悠久历史,对中国等北极域外国家未来利用北冰洋公海带来严峻挑战。我国需要直面美俄等国在北极公海强化存在的系列挑战,加强对北极公海区域的科学考察,争取参与相关国际联合科研项目,这样我国既可以为北极环境保护和应对北湖气候变化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又可以增强对该“公域”空间的认知和利用能力。
2.增强维护北极权益的能力存在
利用军用和民用卫星导航系统加强对北极地区的态势感知和监测是美俄等传统北极国家的重要手段。在美俄强化对北极全域卫星监测背景下,我国应利用不断发展的北斗系统,实现对北极区域的全天候监测,既可以开展气象观察等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又可以为维护我国科考船只、商业船只的航行安全提供重要依托,维护总体国家安全利益。
3.探索开展北极双边外交的新思路
我国需要积极探索开展北极双边外交的新思路,力争缓解美国对华北极行动的围堵和遏制。其一,在中美战略竞争态势下,我国可以积极推动把中美全球层次的气候治理合作切入到北极区域,为中美北极关系留下合作空间。其二,我国可以通过深化双边交流、科技外交等途径力争维护中国-北欧北极合作关系的平稳发展。其三,在欧美对俄制裁背景下,俄罗斯将更为倚重中方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支持。我国在加强参与俄罗斯北极油气资源开发、北方海航道开发之际,可以推动拓展中俄北极合作的议题领域。
4.强化中国北极政策的有效传播
近年来,中国参与北极事务遭遇了较严重的国际负面舆情压力,对我国参与北极事务造成了严重舆论干扰。在我国主流媒体发声容易受到国际猜疑的背景下,我国极地事务部门可以协调国内智库和学者等参加北极圈论坛等固定性北极事务论坛,同时与欧美国家相关极地研究智库开展学术对话与交流,增强对方对华北极政策的正面认知。
随着中美战略竞争的加剧,美军在南海军事行动的政治化倾向愈发明显, “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是典型代表。除了有关行动的表态和言辞越来越政治化,美军在中国驻守的南海岛礁周围的“航行自由行动”在时机选择方面与中美关系重大议程密切相关,意图对中方施压并配合美国涉华重要议程的推进。“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只是一个缩影,实际上美军在南海的几乎所有军事行动都在不同程度地政治化。面对中国军事力量的现代化和海洋强国建设,美国变得日益焦虑,原本低调的军事行动变得越来越富有政治色彩,未来这种趋势只会愈演愈烈。
一 、美军“航行自由行动”的一般特点
20世纪70年代末,联合国海洋法谈判如火如荼,为了应对新的国际机制可能对美军全球自由进入构成的挑战,美国卡特政府在1979年7月正式出台了“航行自由计划”,目的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挑战其他国家的所谓“过度海洋主张”。“航行自由计划”( FONOPs)主要有军事行动宣示、外交抗议和对外咨询磋商三类形式。 “航行自由行动”即是军事行动宣示,美国海军和空军通过兵力行动挑战美国所认定的他国“过度海洋主张”。根据惯例,美军“航行自由行动”一般具有如下特点 :
首先,在外交层面,FONOPs在操作上是低烈度的,在外交上是低调的。其要点不是用炮舰去威胁针对的国家,也不是要在舆论上压倒对方,而是通过言辞和行动维护相关的法律规范。但是,在实际执行中,政治因素从未曾缺位。
其次,在叙事层面,美军对“航行自由行动”的细节往往讳莫如深。美国国防部每年会发布上一个财年的《航行自由行动报告》(Freedom of Navigation Report),罗列挑战了哪些过度海洋主张,但并未公布针对每一类过度海洋主张的行动次数,更不会透露每次行动的时间、具体地点和其他行动细节。尽管近年来,美军偶尔会公布部分行动的细节,但这绝非主流。
根据历年的《航行自由行动报告》,在南海针对中国的“航行自由行动”至少有如下六类:(1)外国军舰在领海的通过制度(中国已公布的大陆及海南岛领海区域);(2)直线基线(西沙群岛);(3)外国实体在专属经济区的测量和调查;(4)低潮高地的领海和领空主张;(5)毗连区的安全管理制度;(6)专属经济区及上覆空域的管辖。其中,除了针对南海岛礁的挑战,还有针对中国大陆及海南岛无可争议的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挑战,大部分的行动也是不公开的。另外,单就行动轨迹而言,“航行自由行动”与一般的存在行动或巡航有很多相似之处,除非美军确认或明确,否则外界很难判断某些行动究竟是不是“航行自由行动”。因此,我们很难统计,美军每年针对中国究竟进行了多少次“航行自由行动”,专家们根据媒体信息或美军优先披露信息统计出来的次数,也仅仅是管中窥豹。即便是“闯岛”式的“航行自由行动”,实际上也很难统计,所谓的“次数”的意义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大。
二、2015 年以来美军南海“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的新特点
2015年10月27日,美国导弹驱逐舰“拉森号”(USS Lassen)闯入渚碧礁与美济礁 12 海里,开启了一种更具政治化色彩且十分高调的“航行自由行动”。与传统的低调和秘而不宣风格不同,在南海的这些“航行自由行动”简直是锣鼓喧天,它们大幅度地曝光在公众面前。
一方面,从2015年10月美军“拉森”号驱逐舰的行动开始,美军主动向路透社和美国海军学会新闻网(USNI News)等媒体披露,甚至通过声明的形式公布针对中国的“航行自由行动”的细节,包括行动兵力、时间和地点。
另一方面,随着“航行自由行动”声明篇幅的不断增加,其措辞也愈加激烈、尖锐。本文整理了2015年以来39份美军在南海诸岛周围进行“航行自由行动”的公开声明,按照“航行”“行动”“法律”“自由”“权利”“规则”“规范”等11个关键词进行梳理和统计,得到总计1249个样本数据,以此分析美军“航行自由行动”声明中的规范逻辑。
三、美军“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与中美关系重要议程的关联性
从中美关系大事记类型来看,美国“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与“美国涉华涉海重要政策动向”的关联度最高。39次“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的15天内、7天内 、3天内和当天分别有22次、14 次、9次和 3次事件发生。其次是“中国节庆及会议”,39次行动的15天内、7天内、3天内和当天分别有11次、5次、5次和3次事件发生。“中国涉美重要政策动向和重大军事行动”和“地区热点及重要国际会议”与美军“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的关联度相对不高,15天内分别有9次、6 次事件发生,7天内均有3次事件发生。“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3天内和当天的“地区热点及重要国际会议”分别有2次。“中美重要双边互动”与“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的关联度最弱,39次行动的15天内有6 次事件发生,7天内有2次事件发生。
图1 美军公开的39次“航行自由行动”15天内、7天内、3天内和当天
中美关系大事记的各类型数量
注:类型1是中国节庆及会议;类型2是美国涉华涉海重要政策动向;类型3是中国涉美重要政策动向和军事行动;类型4是地区热点及重要国际会议;类型5是中美重要双边互动。
从事件主题来看,美军“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15天内的中美关系事件主要集中在中国南海岛礁建设 、“南海仲裁案”、“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和中美贸易摩擦等议题。早期美国在南海岛礁周围针对中国开展的“航行自由行动”主要是对中国南沙岛礁建设的回应。随着“南海仲裁案”的仲裁结果出台,为呼应“南海仲裁案”中对于美济礁法律定性的裁决,2017年5月美海军“麦凯恩”号驱逐舰闯入美济礁12海里,停留了一个半小时并进行救生训练。在2021年9月的“航行自由行动”声明中,美海军则公开表示美济礁是“低潮高地”,否认其岛礁地位。在“南海仲裁案”四周年、五周年和六周年之际,均有美国“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的发生。
从时间周期来看,中美关系重要议程出现在美军39次“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当天、3天内、7天内和15天内的分别有8次、16次、27次和54次。从2015年至今的美军“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当日发生的中美重要事件共有8次。
四、美军“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政治化的理论解释
外交是海军在和平时期的最主要和最普遍的职能。传统海权理论认为,海上力量肩负着军事、外交、执法(警察)三位一体的综合性任务。外交一直是海上力量的三大职能(作战、警察和外交)之一,海上力量的政治外交作用向来非常重要,也远比战争时期的运用频繁。近十余年来,美军扩大和加强在南海的军事行动至少希望达到三个政治目的 : 一是遏制中国并向中国施压。总体来看,“确保有利于美国的地区力量对比”是美国在南海的对华战略竞争核心目标。二是向亚太各国彰显自己的海上军事主导地位。美国在南海地区建立了广泛的同盟体系和安全网络,并自认为是地区安全秩序的维护者。三是向美国国内凸显自己在应对“中国威胁”方面的作为。在中美战略竞争的大背景下,向中国显示强硬在美国是“政治正确”。
在中美南海力量对比缩小的进程中,美国变得日益焦虑,其认为“中国将控制南海”。在此背景下,军事行动的政治化除了传统意义之外,还有弥补美军实力不足、发挥美国政治外交比较优势的考虑,这也是美国在南海对华“全政府战略”的重要体现。
在南海岛礁周围针对中国的“航行自由行动”已经成为美国塑造中美关系重大议程的政治工具,不仅具有战略与政治挑衅性,甚至也偏离了美国“航行自由行动”计划的初衷。当然,“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仅仅是美军南海军事行动政治化的典型代表。如前所述,美军“航行自由行动”本身就有政治或外交宣示的意味,在中美战略竞争加剧的背景下,美国对内出于“对华强硬”政治正确的考虑,对外为了炒作南海问题进而实现自身战略目的,开始不遗余力地在南海推动“航行自由行动”的进一步政治化。
五、结语
中美在南海及其周边地区的军事竞争正变得日益激烈,美军正在做各种“大、中、小”规模战争或武装冲突的准备。与此同时,美国又希望与中国保持“斗而不破”的局面,即希望在大规模战争的门槛下进行竞争。因而,政治、外交和舆论等工具正变得举足轻重,而和平时期的军事活动也必然带有更多的政治色彩和外交意味。“ 闯岛”式“航行自由行动”的政治化绝非孤案,事实上美军针对中国的几乎所有军事行动都越来越带有政治色彩。如2018年始,美国开始大张旗鼓地炒作美军舰穿越台湾海峡,而在此前,这种行动几乎都是静悄悄的。毫无疑问,美军在南海乃至整个西太平洋军事行动的政治化是我们未来需要关注和研究的重大课题,无论是理论或实践层面的研究,还是在定性或定量的分析方法运用方面,都有较大的研究空间。
2018年美国出台《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2019和2020年又陆续发布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这是美国自2007年颁布《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FINSA)之后又一次对外资安全审查制度进行重大修订,是美国外资准入制度的最新变化。FIRRMA的颁布实施,极大增强美国外商投资委员会(CFIUS)的审查权限,并不断扩大其审查范围,使其对来自中国的直接投资审核愈加严格,导致中国企业赴美投资急剧下降,投资风险不断增加。
一、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发展与变革
美国国会在1917年颁布《与敌国贸易法案》,授予总统在特殊时期,即战争时期或国际紧急状态时期,有限制甚至阻止外资进入美国的权利。该法案首次提出“安全审查”的概念。此后,美国发布多项政策收缩对美国外商投资的审查,以求稳定国内经济。1975年,时任总统福特发布《第11858号行政命令》,创建了美国外资安全审查核心机构——CFIUS,这一跨部门的外商投资委员会主要负责外资的监管与审查。早期的CFIUS职能并不明确,管辖范围也十分有限,在后续的实践中未能发挥预期作用。美国意在对CFIUS进行改革,2007年,美国国会通过立法对1988年颁布的《埃克森-佛罗里奥修正案》进行修订,出台了《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FINSA),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相关法律准备与机制框架最终确立,并开始走向成熟。
2018年8月,美国国会两院通过、时任总统特朗普签署了《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FIRRMA),这是继2007年FINSA颁布后十年以来首次重要修订,对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影响重大。2020年1月13日,美国财政部发布《关于外国人在美国进行特定投资的规定》《关于外国人在美国进行有关不动产特定交易的规定》(以下合称《最终法规》)。《最终法规》是FIRRMA法案的实施细则,对FIRRMA的实施提供了针对性、细节化的规定,进一步扩大了CFIUS对外商投资的审查权利,并详细规定了相关交易的声明和申报程序,增加了关于强制声明和自愿声明的相关规定,这标志着美国外资审查政策的进一步收紧。
二、美国出台外资审查新法案的现实动因
2008年次贷危机后,美国国内矛盾加剧,国内外形式均不乐观,美国国内孤立主义、保护主义思潮再度回归。2017年特朗普就任美国总统之后,更是进一步将“以美国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施政政策中,在各领域贯彻“美国优先”理念,企图通过民粹主义经济手段“使美国再次伟大起来”。在此背景下,特朗普政府收紧对外资的审查,严格保护国内制造业和敏感行业关键技术,以此来维护美国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收割美国内的民意和选票。
自1988年颁布《埃克森-佛罗里奥修正案》后,CFIUS的管辖权长达三十年基本没有变更。作为美国外资安全审查的关键机构,CFIUS越来越无法有效应对美国日益复杂的国家安全担忧与快速增长的审查需求。通过CFIUS进行安全审查的交易数量快速增长,CFIUS面对的交易审查情况日趋复杂、反复审查案件不断增多,但仍存在工作人员数量不足、职位空缺、职能不清的问题。
同时中国在高新技术行业和科技创新方面都展现了极强的竞争力和发展势头。2015年,中国颁布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第一个十年行动纲领《中国制造2025》,随后2016年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资本输出国,这引起了美国的严重关切和强烈反弹。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逐步出现全面性和持续性的特征,而中国抗住压力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加刺激了美国的冷战思维。美国国防部于2018年发布的《美国国防战略报告》中提及,现在美国国家安全首要考虑的是国家间战略竞争问题,该报告将中国定义为美国长期的战略竞争对手。
三、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新规的实质变化
扩大受管辖交易的范围。在FINSA的基础上,FIRRMA明确授权CFIUS对不动产交易有审查权限的具体情况,对其他涉及美国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个人信息的特定投资进行了解释,相关投资交易都被纳入CFIUS的审查范围内。
增强CFIUS的审查权。进一步扩大CFIUS的监督权,赋予其终止交易权和司法审查豁免权。收紧对缓解措施的要求和条件,旨在规定外国投资者可自行采取一系列措施缓解该项投资对美国国家安全带来的威胁,前提是该项投资不涉及国家重要机密,不足以使CFIUS对其叫停。
增加强制性申报的要求。FIRRMA对外国投资者在美国的投资中涉及关键技术、个人信息的某些交易做出了强制申报的要求,目的是加强对涉及美国敏感领域的外国投资的限制与管辖。此外延长了CFIUS的审查时限,对一项交易的审查最长时间由90天延长至120天。
重要的是,将中国列为“特别关注国家”,专门增加关于“中国特别报告”的具体要求。虽然FIRRMA并未对“特别关注国家”进行明确界定,但根据CFIUS既往审查历史及FIRRMA草案中曾明确指出CFIUS需对来自中国的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投资给予更多关注。由此可看出,中国就是美国意有所指的“特别关注国家”之一。FIRRMA法案还专门增加了关于“中国特别报告”的具体要求,规定美国商务部部长不迟于FIRRMA法案颁布两年后并在此后每两年至2026年,应向美国国会和CFIUS提交一份关于中国主体在美国进行直接投资交易的报告。
四、FIRRMA法案对中国赴美直接投资的影响
宏观而言,2018年FIRRMA出台后,由于CFIUS审查范围的扩大和审查时间的调整,其审查权力不断加强,与中国相关的交易中在调查阶段就被驳回或撤销的越来越多,能通过第一阶段进入审查阶段的交易明显减少,被审查的中国对美投资项目从2017年的60件迅速减少到2020年的17件。但即便如此,涉及中资的案件数在CFIUS审查案件总数中的占比仍然位居各国前列。据统计显示,2017年以来中国赴美直接投资总量和总交易额均呈现断崖式下降,这说明FIRRMA法案的颁布对中国赴美投资确实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此外,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中国对美直接投资仍然呈现萎靡状态,除疫情引起的经济休克外,美国对中资的“特别关注”与不公平对待是导致此结果的重要原因。
从行业企业角度来看,CFIUS对中国投资审查的范围已经从半导体、金融行业扩展到信息、娱乐甚至猪饲料等食品加工业,可以说只要和中国有关的外资进入美国,不管涉及何种领域,都会引起美方的高度警惕,由此,中国企业在涉及敏感信息行业的投资大幅减少。可见在美国外资安全审查日趋严厉的大环境下,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将愈发艰难,CFIUS也逐渐从单纯审查外资安全的机构变为带有浓烈政治色彩的大国博弈工具。
从国际影响角度来看,美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国家,其举措无疑会引起一系列审查连锁效应。欧盟跟随美国脚步,于2019年制定《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建立欧盟外资审查机制、提高外资审查标准,澳大利亚、日本于2020年分别颁布《外国投资改革法》《外汇及外国贸易法》修订案,不约而同仿照美国扩大审查管辖范围,降低审查门槛,赋予审查主体更多更大的权利,并有意针对来自中国的投资。
五、中国的应对之策
在政府政策层面,首先应适时推动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降低中美双边投资风险。在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可以要求美国明确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并进一步细化国家安全例外条款的适用范围和规则,防止美国在审查中国投资交易时任意引用国家安全例外条款。其次,应掌握主动顺应潮流,为企业海外投资指明新的方向。以新生效的RCEP为契机,着力构建立足周边、辐散“一带一路”与面向全球的自贸区网络,此外积极与欧盟保持良性沟通,继续推动WTO改革,积极维护多边经贸体系,充分利用WTO中与“国家安全”有关规则,为我国企业对美投资营造良好的支撑环境,提高企业对外投资的稳定性预期。最后,吸取经验完善制度,反制美国过度的外资安全审查。进一步提升我国外资安全审查的有效性、针对性和适应性,面对美国有意针对中国投资的特别关注和特殊规定,中国也应在机制和政策上予以回应。
在企业策略层面,中国企业需要深入研究FIRRMA的最新规定,了解其对来自中国企业投资的敏感领域以及启动审查的标准和程序,以便更好地调整投资行动,提高效率,减少损失。同时,在近年美国对外资审查制度收紧的环境下,中国企业应当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时期与行业对美进行投资,仔细考量投资领域,尽量避开FIRRMA中明确规定的与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个人敏感信息相关的行业企业。最后,中国企业还需开阔思路,顺应全球化和区域发展潮流,不要局限于美国市场,而应积极利用“一带一路”和RCEP的时代契机和政策优势,开拓新的投资合作领域。
日本作为典型的“海洋国家”,海洋战略关系其立国之基。中国海洋力量的崛起使亚洲海洋力量格局从以日美同盟为绝对主导逐渐向“势均力敌”的两强格局演进,日本对华战略中有关海洋的战略规划迅速受到重视。分析一国的对外战略,除对权力逻辑的理性权衡外,还需要充分探讨具有相对稳定性与倾向性的认知观念与思维模式。在此视角下,“战略文化”论为分析日本海洋战略提供了思路。
一、日本海洋战略文化内涵探析
一国战略文化深受该国地理环境与社会历史的影响。海洋作为自然属性的场域,塑造了海洋国家独特的国家观、民族属性和集体记忆。海洋的连通性使国家间的竞争与合作超越原有的地理限制,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围绕国家利益进行战略部署,做出战略选择。在漫长历史进程中,国家围绕海洋进行的战略实践经历与互动中逐渐建构的海洋国家身份使得战略文化在海洋场域的展开具有丰富的意蕴内涵。
日本对其周边的海洋战略环境一直怀有强烈的危机感,认为威胁始终存在,主观刻意地以设定“假想敌”为基础完成海洋战略环境的建构,进而进行战略选择以缓解这种危机感。在战略行为的偏好选择上,领土狭小的日本将对外进取性的行为视作拓宽战略空间的直接手段,通过扩大战略空间,逐步积累一直以来匮乏的战略纵深,缓解“感知威胁”所带来的情感焦虑。同时,日本主要以“海洋国家”的身份观念作为支撑,采用多元进取性方式积累战略资源。基于此,本文认为日本海洋战略文化的具体内涵是一种由“兼顾实力和身份的战略资源积累”“主动进取式的战略资源使用”“对环境敏感,不断自我构建危机感”而构成的谋强性文化。
日本对华海洋战略既是日本海洋战略体系受到实力格局变动这一不安因素刺激后产生的系统性反应,亦是日本在“谋强性”战略文化调节下,以中国崛起为结构性变量,主动把握国际秩序调整中的机遇,回归增进海权的大国道路,缔造主导性海洋秩序,建设“海洋强国”的主动选择。
二、战略环境的感知与战略目标的形成
(一)新世纪日本对华海洋战略的生成背景
自21世纪以来,日本国内对建构“海洋国家”的身份呼声日高。日本于2007年通过了《海洋基本法》,并建立国家海洋战略指挥的中心部门“综合海洋政策总部”,为日本的“新海洋立国”战略确立了法律与制度保障。自此,日本又制定三次《海洋基本计划》与配套落实的法令、政策文件,海洋战略体系也逐步成型。
近代以来,中国一直是日本海上战略互动重要的“他者”,中日间持续的海洋互动使得中日战略关系的变动与中日在海洋权益上的竞争与合作息息相关。近年来,中国力量的迅速崛起使得日本所处的海洋战略环境正在发生快速且深刻的转变。同时,日本的海洋安全形势也因朝鲜半岛的紧张形势、韩日主权领土纷争以及海上恐怖主义而愈发复杂,多方位、多维度的安全挑战无疑进一步加深了日本的海上战略焦虑。
(二)战略环境感知与目标设定
自2010年钓鱼岛撞船事件以来,日本开始大肆宣传中国海洋威胁,开始在海洋事务上不断对中国的能力与意图进行单方面解读,在中国《海警法》出台后,日本政界与媒体的炒作更上一个台阶。
面对中国的海上崛起,日本认为,对华海洋关系的核心问题不是开展“全面军事冲突”,而是“和平时期的较量、试探与反复博弈”。日本需要增强其海洋“综合防卫力量”与战略投射能力,在增强日美同盟承诺可信度的同时,建立与美国以及地区利益攸关国家密切相关的“战斗姿态”,为卷入“有事”时做好准备。
三、战略布局的层次
总体来看,日本将当下战略形势视作中国既希望谋求区域内的“控制力与状态主导”,又试图在更大范围内拓宽战略存在。面对这种形势,日本在能力、场域和合作三个层面设置外向性战略布局,获得物质性收益与战略边疆的延展以缓解战略焦虑。
(一)能力层面
对日本而言,“海洋国家”身份塑造的海权文化深刻于其战略文化中,海上力量作为实力政治的客观载体,在日本的战略决策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
在导弹防御方面,日本战略界已经充分认识到,利用弹道导弹防御系统应对来自中国陆海的导弹袭击是必须解决的课题。在海上保安能力方面,日本强调加强对海洋状况的把握能力,提出要在钓鱼岛领海强化警备体制,并大幅提高海上保安厅的预算以引进先进的海上装备。在岛屿防卫方面,日本强调西南诸岛的重要性,必须建设“应对先发制人打击的能力”“阻止中国通航的能力”以及“受打击后反击的能力”。
(二)场域层面
日本的地缘境况缺乏天然屏障,且严重限制了国家资源的攫取。因此,日本的战略文化高度重视在局部地区内向外扩张,延伸势力范围,强调对空间场域的探索、掌控与有效利用。2018年《防卫计划大纲》将日本的防卫理念升级为“多维联合防卫力量”,推动陆海空天网等不同空间的军事力量协同行动以增强安全保障效果。
在情报收集方面,日本利用人造卫星等技术建立海洋监视体制(MDA),在和平时期监控中国海洋活动与海洋开发,收集情报;同时大力发展水下无人潜航器,建立一个全场域的情报监视网络。在海上作战思想方面,日本许多战略学者积极引入美国的“全球公域介入与机动联合”(JAM-GC)概念,主张在海上力量与空中力量协调配合的基础上,主动发挥日本在反潜战上的优势,对中国施加威慑。
(三)合作层面
日本历史中充斥着毁灭性的自然灾害与来自海上且不可抗拒的外部干涉,这使日本认识到其处境的脆弱性,单凭自身力量无法避免受到摆布,从而确立了其战略文化中与外部强者结盟的集团主义偏好。在日本看来,东亚的大陆性强国崛起,将在亚欧大陆侧翼使其陷入战略包围。因此,必须积极运筹对外关系,联合外部世界的力量,对陆地一端的威胁施加有效的遏制,规避压迫性的体系压力带来的战略风险。
为了实现维护自身安全环境,保护其海上通道安全的战略意图,日本不断扩大合作范围,试图将越来越多的本地区国家拉入其对华海洋战略的框架,确立以日美同盟为战略基石,以美日澳印“四方安全对话”(QUAD)为战略支柱,以东盟与欧洲力量为重要补充的海上合作网络。
四、战略资源的积累手段
随着东亚地区力量格局的变动,日本自近代以来对华形成的“强者心态”不复存在,民族精神中的实用性开始迅速苏醒。
(一)力图构建日本主导的地区海洋秩序
日本“谋强”性战略文化的突出特点便是追求对外关系的主动性,特别是近代以来,日本的主动性意识在极大程度上被唤醒,确立了“先发制人”的指导思想。日本十分担心体量庞大的中国主导地区秩序异质化演进,使其可能陷入冲突或被支配的境地,倾向于主动塑造与地区国家的互动模式,推动建构彼此的角色身份,以谋求自主转圜的战略空间与理想的实力地位。自安倍政府第二次上台以来,日本积极通过“自由开放的印度-太平洋”战略擎画“印太”秩序,寻求安全合作对象的多元化与体系化,建设一张贯穿两洋的海权合作网络。
(二)突出“海洋国家”的身份与价值观叙事
作为大陆边缘的海上小国,日本的战略文化要求其战略思维以实用、多元为底色。在战略文化的作用下,日本主动调试其对外战略大框架,将其海洋国家身份与“自由、民主、法治、开放”的价值观叙事捆绑,突显对海洋文化与国家身份的深度认同,以及中国陆上大国身份的异质性,从而使其战略逻辑并不局限于实力对抗的“硬制衡”,而是通过价值观共识与身份属性搭建合作纽带,在最大程度上团结战略境况相似、价值取向相同的国家,塑造起具有共有价值的战略联盟,并主导联盟机制的强化与延展。
(三)通过多边平台与国际媒体争夺话语权与合法性
日本战略文化中的敏感与危机意识并不仅局限于现实力量的物理空间,还广泛地扎根于话语与观念层面。在国际关系中,话语可以引导受众理解,在社会性互动中构建意义。通过话语实践,国家可以在国际社会推广其倡导的规范并使之内化,在国家间塑造战略文化上的趋近与认同,从而在战略决策中树立共同的外部威胁。因此,日本在海洋战略中重视话语权的争夺亦具有战略文化的深层逻辑。日本战略研究人员与学者十分重视向世界传播、推广有关海洋问题的主张与立场、提供证据以证实行动的合法性,主张“要避免出现中国发出的片面信息向世界传播,得到国际社会同情与肯定的情况”。
新疆是中国通往中亚、南亚的重要门户,有“亚洲枢纽”之称。在近代史上,新疆是英、俄等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的重要目标。美国也较早对新疆给予关注。19世纪后期,就有美国外交官和学者踏足新疆。20世纪40年代,新疆政治局势发生变化,长期采取亲苏政策的盛世才与苏联关系破裂,要求苏联驻新疆部队和相关人员撤离。1942年7月,国民政府颁布《收复新疆主权方略》,欲借机加快新疆归顺中央的脚步。与此同时,国民政府为遏制苏联在新疆的影响力,试图将美国势力引入新疆与之抗衡,这也为美国全面进入新疆提供了契机。1943年,美国在迪化(今乌鲁木齐)设立了领事馆,这也标志着美国政治势力真正进入新疆,自此美国开始频繁介入新疆事务。
一、密切关注苏联在新疆的行动
二战结束后,美国依靠驻迪化领事馆在新疆频繁开展活动,积极结交新疆上层人士,培植亲美人员,扩大美国影响力。美国认为,苏联虽觊觎新疆,却并不想为控制新疆而付出政治代价。1946年1月10日,美国驻苏联代办乔治·凯南(George Frost Kennan)在向国务卿伯恩斯(James Francis Byrnes)发送的电报中指出,“在这一地区(新疆),苏联可能更倾向于获得不需承担责任的权威”。在美国政府看来,苏联对新疆的政策更倾向于通过培植亲苏势力来达到控制新疆的目的。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John Leighton Stuart)认为,苏联通过培养年轻的革命领导人来扩大自身影响力。1946年6月,新疆省主席张治中代表中央政府同三区革命政府签署和平协议,美国对苏联在此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尤为关注。美国驻苏联大使史密斯(Walter Bedell Smith)致电国务院提出,苏联会在新疆问题上采取谨慎的态度,以等待新疆形势出现有利于苏联的转变,“一旦这种转变出现,苏联就可以在不引起国际恐慌和反对的情况下,获得对新疆的有效控制。”他还指出,“‘叛军’得利意味着新疆政府权威的削弱,而这同时意味着苏联在新疆地位的加强。”
1945年中国同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后,国民政府对中苏关系一直保持谨慎态度,这也影响着新疆的政治氛围。外交部长王世杰曾向美国远东事务办公室特别助理休·博顿(Hugh Borton)表示,中国不希望在新疆等地同苏联发生冲突,避免为苏联提供废除中苏条约的借口。在战后对日谈判过程中,国民政府也处处担心自身立场影响到中苏关系。 美国方面也认为国民政府的担忧是有根据的。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表示,“中国的大片重要地区目前处于苏联的公开或非公开控制之下。中国人很清楚,如果对日和平条约将苏联排除在外,这会给莫斯科提供加强控制这些地区的借口。”因此,司徒雷登提出,苏联并不会加强对新疆的直接控制,同时美国也应当减少直接参与新疆事务,并发挥起平衡中苏矛盾的作用。
二、插手新疆社会经济事务
1945年1月,美国驻重庆大使馆派经济考察团前往迪化,就新疆的通货膨胀问题进行为期三天的考察。考察团认为,重新与苏联进行贸易是解决新疆经济困境的方式。美国驻迪化领事馆也提出,解决新疆通货膨胀的主要办法是重新开放与苏联的贸易。在中苏贸易谈判之时,时任行政院副院长的翁文灏希望美国能对中苏贸易谈判给予关注。他认为,美国虽不会在中苏谈判问题上采取公开立场,但美国大使馆仍可以向中国外交部询问相关事项并获得谈判信息。美国还积极参与对新疆石油和矿产资源的争夺。美国驻迪化领事馆重点对乌苏油田的情况进行考察后提出,乌苏油田主要供应中国军队使用,但中国政府在开发油田过程中面临设备短缺、技术人员不足等诸多困难。苏联驻新疆领事曾要求新疆省政府对苏联提供新疆所有矿产和石油的开采权。为应对苏联独占新疆石油资源的要求,南京政府认为,美国对新疆石油资源开采的援助“会使美国与苏联的利益对立,在这种情况下,苏联在新疆利益会相对削弱。”随后,国民政府接受美国在新疆地区提供的石油开采技术和设备方面的援助。
1947年5月27日,美国驻迪化领事包懋勋(John H. Paxton)在提交美国国务院的信件中指出,苏联在获取新疆战略性矿产资源方面表现得十分积极。1947年6月初,据美国特工马克南(Mackiernan)汇报,苏联曾对新疆的绿柱石、锂辉石等4种矿藏进行勘测,其中的铌铁矿引起苏联特别关注。美国政府得出结论认为,苏联勘测的4种矿石均与国防建设相关。美国采取主动出击战略,试图以同中国合作开发的方式反制苏联在新疆矿产资源上的垄断地位。美国驻华大使馆同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委员长翁文灏接洽,翁表示,愿意同美国就合作开发放射性矿物进行交流。1947年11月11日,翁文灏在南京会见司徒雷登,表示中国愿意与美国共同开发钨矿、钍矿以及与两国核能项目有关的矿产,要求美国提供设备技术支持和人员支持,美国方面对此表示认可。
新疆的交通运输是美国同国民政府开展资源开发的一项重要保证。前美国驻迪化领事华瑞德(Robert S. Ward)曾指出,希望美国敦促国民政府开发新疆,重视在新疆开展公共设施建设,同时建议美国政府帮助中国建立并维持内地与迪化等地区定期的运输通道,尽可能将空运、陆运等运输方式应用于输送消费品和其他商品。同时,出于国防考虑,通往新疆的运输通道在必要时也应在亏损的情况下继续运作。同时,美国一直希望获得在新疆的航空权利。1948年7月,美国驻华公使刘易斯·克拉克(Lewis Clark)乘坐美国飞机前往迪化考察时,国民政府将其飞机在兰州拦下。美国驻华大使馆认为,中国这一举动是依据《中苏航空协定》而行,中国并不想引起苏联的不满,以免苏联借此制造事端。美国飞机飞抵新疆失败后,中国同苏联达成了延长《中苏航空协定》的共识,这也意味着美国开辟新疆航线计划的破产。
三、煽动民族分裂阻挠新疆和平解放
随着国共内战形势逐渐明朗,国民政府对新疆的控制力减弱,新疆政局也愈加复杂。对美国而言,新疆是中共组织发展较为薄弱的地区,因此,阻止新疆和平解放、扩大美国在新疆政局的影响力就成为这一时期美国在新疆的主要任务。美国中央情报局还同新疆分裂分子建立联系,并给予物资支持。1949年5月,美国出台的《当前亚洲共产主义危机概述》(Summary of Present Communist Crisis in Asia)明确提出,“美国应毫不拖延地采取措施,协助非共产主义中国抵制共产主义进入台湾、海南岛和中国西部,包括新疆。”1947年,包懋勋同新疆省政府秘书长艾沙进行会谈,艾沙要求美国政府提供帮助,在新疆实行所谓的“自治”。艾沙还向美国提供所谓汉人实施“压迫”政策的证据。1948年,包懋勋送给艾沙3000美元作为“独立”经费。得到美国的支持后,艾沙继续利用民族情绪进行分裂活动,丑化共产主义,提出以所谓的“民族自决”来实现新疆“独立”。美国则继续通过经济资助的形式支持反共分裂活动。1948年初,美国将300盎司黄金用于收买新疆少数民族武装,利用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开展反共活动。同年,美国驻迪化领事包懋勋在伊犁、塔城等地进行考察,在此期间同各少数民族政教领袖和地方军政要员进行接触,寻找反共合作的契机。
阿山地区哈萨克族地方武装首领乌斯满是美国联络的重要分裂势力。美国之音(VOA)广播曾将乌斯满称为“美国的朋友”。美国将乌斯满作为牵制苏联在新疆活动的力量,也是阻挠新疆和平解放的棋子。1949年1月31日,乌斯满在三台会见马克南,并告知对方他“将尽力同马步芳达成协议,参加西北地区反共活动。”1949年6月18日,乌斯满同迪化领事馆美方人员会谈。乌斯满表示,“如果美国愿意接受并援助他们,他们将完全听从美国的安排。”6月,尧乐博斯派其子尧道宏密会包懋勋,包懋勋赠送黄金50两,并建议尧乐博斯同乌斯满合作,组织所谓“新疆北疆军事联防”以图顽抗。1949年9月25日,马克南向国务院报告,新疆军政官员将于26日断绝与国民政府的一切联系,并接受北京的中央政府。9月28日,美国驻迪化领事馆停止运作,马克南带领白智仁(Frank B.Bessac)以及三名“白俄”逃离迪化前往乌斯满营地,向其提供黄金和电台,煽动乌斯满继续搜集情报并组织军力阻止新疆解放。之后,马克南奉命前往西藏开展间谍活动,最终殒命途中。
美国国防部印太事务助理部长拉特纳今天在国会表示,中国虽有“犯台”意图,但确信2030年前中国不会对台湾有重大“侵犯”。他说,美方会持续履行对台承诺,确保台湾抵御“侵略”能力。
参议院外委会今天上午以“评估战略竞争时代美中政策”为题召开听证会,邀请拉特纳(Ely Ratner)及美国副国务卿舍曼(Wendy Sherman)出席作证。
美国空军4星上将米尼汉(Mike Minihan)1月底一份内部备忘录遭美媒揭露,他写道“希望我是错的,但我直觉认为我们(美中)2025年会开战”。民主党籍参议员墨菲(Chris Murphy)提出两个疑问:中国是否已决定武统台湾及美中冲突是否无可避免?
拉特纳回应,五角大厦目前评估依然不认为台湾遭“入侵”即将发生(imminent)或无可避免。
共和党籍参议员鲁比奥(Marco Rubio)接着追问,台海是否可能安然度过2020年代。拉特纳坦承中国有“犯台”意图,但强调“我绝对认为我们能在没有出现他们(中国)重大‘侵犯’台湾下,过完这10年”。
拉特纳表示,美方非常专注在理解台湾防卫与遏制需求,双方保持沟通;美国会持续履行《台湾关系法》下承诺与原则,包括提供台湾防卫能力,确保自身维系抵抗任何危及台湾人民安全武力行为的能力。
在国务院方面,舍曼指出,国务院政军局助卿刘易斯(Jessica Lewis)积极确保台湾获得所需军备,国务院去年通知国会13笔对台军售案,是过去20年来最多;自2010年来,美国对台军售总价值超过370亿美元(约新台币1兆1224亿元)。
舍曼说:“我们认为这相当重要,我们相信美国须在不对称武器能力上协助台湾,帮助台湾训练,整合他们后备军力,确保他们拥有机动及灵活的系统。”
谈到这几年国际对“中国挑战”意识升高,舍曼表示,过去欧盟(EU)不愿谈太多中国和台湾地区议题,但现在却每份文件都出现;不论是七大工业国集团(G7)、欧盟或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中国现在是我们每场讨论的战略元素”。
她强调,美国不寻求另一场冷战,但要求每个人遵守同套规则,美方未来会持续对抗中共“侵略性”的军事、外交与经济行径,包括确保台海和平与稳定。
12月28日,美国企业研究所发布题为《苹果到底有多需要中国?》的报告。报告指出,本月上旬,台湾积体电路制造公司 (台积电,TSMC) 举行了一场活动,庆祝其在亚利桑那州凤凰城的半导体工厂的扩建。报告认为,这一刻无论是对于技术制造业而言,还是对于美国、中国和台湾之间的关系而言,都无疑是一个转折点。但台积电在亚利桑那州的工厂的到来代表着自给自足的新时代或全球化的终结的想法仍然是一种幻想。出席剪彩仪式的 CEO,包括苹果公司的蒂姆库克和 AMD 的苏丽莎,他们都从台积电购买芯片,他们正在采取代价高昂的措施来减少在中国进行的零部件生产和组装的份额,以应对美国和中国之间的紧张关系日益增长的风险。
报告认为,多年来,中国一直是苹果的第二大市场,仅次于美国,中国也是大多数苹果产品的组装地。台海局势升级将有可能使苹果的产量接近于零。因此,目前苹果正在重组其供应链,主要在越南和印度开设了小型装配厂,部分原因是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部分原因是担心中美关系进一步恶化。事实上,台积电最终在亚利桑那州制造并出售给苹果的一些芯片甚至可能最终在中国完成,在可预见的未来,苹果可能会在中国保留大量的产品组装基地。然而,中国将受到这些供应链转变的影响。随着富士康和苹果将重点转移到越南和印度,中国政府必须为装配工人寻找新的工作岗位。
12月28日发布
1月19日,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发布题为《美国力图切断中国与荷兰半导体的联系》的报告。报告指出,美国和荷兰都是全球半导体技术的领导者,美国希望荷兰切断其与中国在半导体上的联系。这是拜登政府遏制对华出口技术战略的一部分。报告认为,这是美国迄今为止在技术脱钩方面最大胆的一跃,但仍需谨慎地进行。如果美国在切断与中国的技术关系方面行动过快,则也可能对美国利益造成损害。例如使美国企业更难获得保持领先所需的资金和人才,还可能会使盟友和合作伙伴疏远自己,特别是像荷兰这样的国家。美国正在努力从根本层面阻碍中国技术的发展。美国与中国在气候、公共卫生等问题上的合作将越发困难,在最坏的情况下,要避免战争的发生。
报告认为,对中国的这种施压策略可能对全球经济具有潜在的长期影响。中美正朝着技术和经济逐渐脱钩的方向发展。中国的学生、研究人员和STEM(超学科教育)人才越来越难来到美国。同样,中国本身和其他政府也有类似的举措。同时,可能会导致一个更加支离破碎的科学生态系统,使得顶级专家可能更难进行跨国合作。
1月19日发布
12月10日,美国国务院称,美国负责东亚和太平洋事务的助理国务卿丹尼尔·克里滕布林克(Daniel Kritenbrink)和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国事务高级主任罗森伯格(Laura Rosenberger)将于12月11日至14日访问中国、韩国和日本。美国国务院在声明中表示,两人此行访华,将在美中首脑巴厘岛会晤的基础上,继续负责任地管理两国之间的竞争,并探讨潜在的合作领域。他们还将为美国国务卿布林肯2023年初访问中国做准备。而在两人访问韩国和日本期间,美韩和美日将分别就一系列地区和双边问题进行磋商。
2023年1月3日,在美国国务院新闻发布会的问答环节中,国务院发言人内德·普赖斯(Ned Price)对中国旅客入美需进行核酸检测这一现象发表了评论。
美方表示,对中国旅客实行入境限制仅为科学防控。这一决策由美国疾控中心与国务院等部门共同协商制定,针对疫情的科学研究支撑了政策的实施,美国政府以这一方式实现对公共健康的合理关切。当前,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COVID-19病例激增,美方采取了审慎的措施来减缓疫情的传播,并对任何潜在COVID-19的变种保持高度警惕。
与此同时,美方希望中国增加疫情报告的病毒基因序列的数据量,并提升疫情防控的透明度,这样不仅促进高效监测病例,更能减少COVID-19的变种进入他国的几率。
2023年1月8日,美国财务部长耶伦(Janet L. Yellen)与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瑞士苏黎世会面洽谈。双方围绕落实中美元首巴厘岛会晤已达成的重要共识,就全球和两国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应对全球共同挑战等进行了专业、深入、坦诚、务实的交流。
中美双方认为,世界经济复苏处于关键时刻,中美两国加强宏观政策沟通协调,共同应对经济金融等领域的挑战,有利于整个世界。双方讨论了深化宏观经济和金融领域合作的可行性,共同认识到可持续交流协作的重要性,并同意在中美两国及联合国、G20和APEC等多边框架下加强合作。此外,中美两国同意继续支持新兴市场、发展中国家绿色低碳发展和经济转型。中方表达了对美国对华经贸和技术政策的关切,并希望美方重视这些政策对国际经济贸易的影响。
中方欢迎耶伦财长今年适当时候访问中国,保持两国经贸团队沟通。
12月22日,美国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Antony Blinken)出席新闻发布会,回应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疫情形势的问题。
布林肯表示,美方希望看到中国控制住疫情,原因有三。
首先,没有人希望看到任何地方的人遭受新冠之苦。无论新冠肺炎发生在何地,包括中国,只会带来不幸,希望疫情结束是全球人民的盼望。第二,病毒每每传播之时,都有可能产生新的变种,这个变种进一步传播,然后会再次攻击世界上其他国家。很显然,全球利益也与中国疫情息息相关。 第三,中国抗击新冠疫情的过程中,对全球经济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因此,基于人道主义,地球村居民的健康及对全球经济的关切——中国采取必要措施走出疫情,这完全符合多边利益。同时,对全球范围的所有国家来说,鼓励公民接种疫苗、保证检测和治疗也相当重要。
美国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在《华尔街日报》CEO理事会峰会接受《华尔街日报》总编马特·默里(Matt Murray)的采访。
布林肯国务卿表示,重要的是要看中国和美国能否找到合作方式,用以应对影响到两国乃至于世界的问题。无论是气候,公共卫生或者宏观经济,在这些事务管理上,最重要的是确保中美双方负责任。即使中美正处于激烈的竞争。也应避免竞争急转为冲突。
同时,布林肯国务卿希望中国用合适的态度应对新冠疫情,这不仅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也符合世界各地人民的利益。由于新冠疫情封控导致的中国经济发展减速,不仅在中国境内,在世界范围内都造成巨大的影响,这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相违背。所以美方希望中国尽快找到应对挑战的方法、前行的路径。
德克萨斯州立大学助理教授约努特·波佩斯库(Ionut Popescu)在《国家利益》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只有进攻现实主义才能遏制中国》(Only Offensive Realism Can Contain China)的文章,作者认为拜登政府遏制中国的对策在很大程度上力度不足,因为仍是一种处于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心态,不再符合现实主义世界秩序的现实。
文章指出,美国面临的威胁是崛起国的威胁。作者认为美国的首要战略优先事项是通过阻止中国在亚太地区获得经济和军事主导地位,确保继续没有竞争对手。与此同时,美国需要通过重新关注其邻国的安全、政治和经济问题,及对抗中国和俄罗斯在该地区的侵犯来巩固美国在西半球的地区霸权。
文章指出,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胜过意识形态。进攻性现实主义战略假设大国争夺霸权,并在符合其利益时采取积极行动,而不管其国内政治和意识形态如何。作者认为美国的考虑要出于权力平衡,而不是民主价值观或意识形态兼容性,应该推动美国的反华联盟建设努力,以遏制北京的“地区霸权野心”。印度、越南和菲律宾等不太民主的非西方盟友需要成为美国伙伴关系网络的一部分,华盛顿应该准备好接受像德国这样的民主盟友有自己的现实主义和经济动机,不加入美国的反北京政策。总之,作者认为美国应该大幅减少推进进民主在其外交政策中的作用。
文章指出,对中国的军事优势高于一切。进攻性现实主义大战略范式对国防部规划工作的最根本含义是优先准备与另一个大国的高端常规冲突。如果美国要否定中国对“地区霸权”的追求,需要能在东亚的军事冲突中威慑并击败中国人民解放军。
文章指出,要赢得科技战和经济脱钩。作者认为,美国要更多地从现实主义的竞争战略角度思考贸易政策和技术创新,而不是从自由市场效率的角度来思考。华盛顿有许多途径将其经济与北京“脱钩”,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美国消费者和企业的成本。首先,美国应加倍努力,增加微芯片、半导体和其他两用部件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技术的国内生产。其次,当美国生产不可行时,华盛顿需要以“朋友支持”的模式重新构想全球供应链,建立排华供应链体系。
文章指出,要确立美国能源主导地位。美国能源政策的优先事项应该从绿色新政的自由国际主义关注转向更传统的现实主义目标,即确保国内消费的能源资源 —— 并利用这些资源推进地缘政治目标。现实主义的能源战略侧重于最大化所有电力资源,特别是石油和天然气等战略资源,并淡化对气候变化议程等自由主义国内优先事项的追求。
最后,作者指出美国需要务实的联盟和现实主义的全球制度秩序。现实主义秩序的主要原则将围绕美中地缘政治竞争、俄罗斯的复兴以及通过全球制度缩小多边合作的政策空间。需要重视拉美,在不受中东和东欧的影响下执行“重返亚洲”,并且重塑传统的安全伙伴关系。
安东尼娅-赫迈迪和丽贝卡-阿塞萨蒂(Antonia Hmaidi and Rebecca Arcesati)在《外交学人》上发表了一篇名为《为什么欧洲在美国对中国的出口管制中挣扎》(Why Europe Struggles With US Export Controls on China)的文章,作者指出,2022年10月,美国通过了对中国的全面新出口管制。但美国却没有如预期般地得到欧洲方面的支持,该文章试图分析此原因。
文章称美国通过长臂管辖对全球技术贸易的干预引发了他者对保护主义的担忧。一些欧洲公司认为,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过去授予许可证的次数不如美国竞争对手的数量多。此外,各国政府处境艰难,因为他们担心美国的出口管制可能会扼杀其国内产业。作者举例到,如在半导体领域,欧洲公司认为,如果没有来自中国的收入,其研发资金来源将面临挑战。
文章进行了遏制中国还是扼杀业务的讨论,指出尽管欧洲对中国的技术野心感到不安,但追求完全自给自足的供应链(编译者注:即一种排华的供应链体系)是不现实的。作者指出,这只有在“志同道合”的民主国家协调抵消与中国部分脱钩的成本时,即通过盟友之间的 “友情托管 ”,才能实现。尽管贸易和技术委员会承诺进行跨大西洋合作,但这一概念仍有很长的路要走。文章还指出欧洲也害怕中国潜在的反制措施,如管制稀土资源或采取新的长臂立法。
最后,文章讨论了多边出口管制的未来。文章称,这一举措这将需要时间和政治意愿,但欧洲各国首都的政治意愿可能差异很大。欧洲虽然同意美国对中国威胁的一些评估,但许多美国的欧洲盟国并不认为北京是战略竞争对手,也不赞同技术遏制。并且随着出口管制复杂性的提升,各国的执法也面临挑战。文章的结论是这些挑战不应阻止欧洲认真对待北京“将民用技术用于军事”。随着拜登政府考虑对中国的出口管制扩大到量子技术和生物技术等领域,欧洲缺乏决心与华盛顿的不耐烦之间的冲突预计将加剧。
美国前财政部长亨利-M-保尔森(HENRY M. PAULSON)在《外交事务》上发表了一篇名为《美国的中国政策不起作用》(America’s China Policy Is Not Working)的文章,文章指出中美的对立日益加深,中国和美国正在从一种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关系急剧下降到一种几乎在所有方面都是对抗的关系,美国的脱钩政策存在危险。
文章称,美国正试图组织一个志同道合的国家联盟以制衡和施压中国,但这一策略并不奏效。美国最亲密的战略伙伴也没有准备像美国那样广泛地对抗、试图遏制或在经济上瓦解中国。许多国家并没有在经济上脱钩或解体,而是加深了与中国的贸易往来。2020年,尽管美国警告了多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
文章称,将中国拒之门外的努力肯定会伤害中国,但也会伤害美国。美国企业被置于巨大的竞争劣势,纠正这一问题的明智步骤是对进口的中国消费品实行关税限制。这在政治上很受欢迎,但在经济上却毫无意义。它们伤害了中国,但也伤害了美国,包括依赖中国供应商的普通公司,这些公司在通货膨胀和高能源费用的重压下被压垮。
文章称,如果两个最大的经济体和经济增长的推动者能够进行沟通和协调,这样做符合中国和美国的共同利益。但某种程度的脱钩是不可避免的,在高新技术领域,一些有针对性的脱钩将是绝对必要的,但全盘脱钩是没有意义的。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最大的制造商和最大的贸易商,在未来的几十年里,它将是全球金融形势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不应宿命地接受经济铁幕的降临,而应积极与中国谈判,为美国人在中国市场赢得机会。
1月26日发表
秘鲁2016年和2021年的总统候选人朱利奥-阿曼多-古斯曼(Julio Armando Guzmán)在《外交事务》上发表了一篇名为《中国在拉美的权力游戏》(China’s Latin American Power Play)的文章,文章指出为了对抗中国在拉美的影响力,西方国家必须加大对拉美国家的人才投资。
文章指出,中国在拉美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且该影响力在不断增长。中国是拉美地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也是拉美政府最大的主权贷款人。中国正在超越该地区长期存在的多边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和美洲开发银行,中国将很快成为该地区最大的债务持有人。
文章称,中国的影响力应该让美国的政策制定者感到担忧。新冠疫情、铜和大豆等大宗商品价格下滑、借贷成本上升以及全球经济停滞不前,这意味着拉美正在进入一个低经济增长期。在这种环境下,中国的投资将很难被拒绝。但这些钱是有附加条件的,中国在该地区有明显的地缘政治利益,中国正在利用其经济实力来推进其外交政策议程。
文章称,西方政府对抗中国影响力上升的最佳方式是投资拉美的人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支柱是有效的管理机构和法治。与中国的竞争主要体现在谁向拉美投入更多资金上,西方无法与中国的金融杠杆相匹敌,这是一场失败的战斗。但是持久的民主是建立在价值观和思想上的,而中国在这方面的竞争是非常不利的。当中国投资于矿山时,西方应该投资于思想。美国总统拜登于2022年发起的旨在对抗中国的倡议——美洲经济繁荣伙伴关系为资助此类项目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机会。
文章称,通过投资于人,西方世界可以利用其与拉美的关系,帮助该地区提高全球竞争力。西方政府将从与该地区更深入的接触中获益,比如建立更为紧密的伙伴关系。
2023年1月16日发表